2018年度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2017年12月27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编办《关于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岩编办﹝2014﹞69号)、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岩编办﹝2015﹞29号)和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杭编办﹝2015﹞18号),设立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上杭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
(一)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对县直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指导服务、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对县直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检查、监督、考核。
(四)负责对部门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评。
(五)负责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包括四个机关行政股室及一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13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标准化建设、个性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的目标,始终坚持“审批服务、纪律作风”两手抓两手硬,强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各有权部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了一个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助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破解项目前期审批提速问题。作为项目前期审批的牵头单位,按照并联审批操作细则抓好分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实施阶段性并联审批,完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和用地审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许可四个阶段的并联审批操作细则,坚持“一门受理、抄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原则,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创新审批方式,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增效。
(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的要求,督促进驻单位加大职能归并力度,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全面加强行政审批股建设,配齐配强审批股人员,整体进驻中心并充分授权窗口。
(三)继续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一张网、一个平台”的原则,积极推进县、乡(镇)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持续完善县级网上办事实体大厅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着力提高网上办事率。
(四)探索“网上中介超市”管理运行模式。为加快投资项目审批速度,破解立项前期办理各类中介评价和审批手续耗时较长的瓶颈障碍,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市级“网上中介超市”,执行中介组织评价机制,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曝光、通报力度。规范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指导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压缩办理时限,提高项目办理速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为3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7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减了考勤考核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8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71.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65.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7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减了考勤考核奖,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46.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临时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2010301 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补助、房屋租赁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我中心指导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4.8万元,主要愿意是公车收回,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3万元,比2017年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