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9-0100-2026-00042
- 备注/文号:杭文体旅函〔2026〕49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9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梁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拨款维修城区室外体育设施的提案》(第937号)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当前状况
1.健身设施管理方面。一是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分级管理的要求,近年来我县通过体育健身工程、乡镇文体广场等项目建设的健身设施,在验收合格后已全部移交给所在地,由属地承担日常管护、维修、更新的主体责任。
2.健身设施采购方面。一是县财政自2023年起未安排健身器材采购及更新专项经费。二是近年来,省、市体育部门对县级健身设施的资金支持主要向“大型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等示范性项目集中,分散式、低单价的器材配建项目基本不在其资金盘子内,偶尔有器材下拨,数量极少,远不能满足全县21个乡镇的缺口。
二、克服困难,努力推动以下工作
1.全面摸底。2026年,我局将联合各乡镇对全县社区(村)体育器材现状器材进行普查,普查结果将形成“一社区(村)一档”,明确每个社区(村)器材数量、完好率、超期服役情况、安全隐患等,并向县政府专题报告,为今后争取恢复预算提供数据支撑。
2.确保安全。对普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锈蚀断裂、地基松动)的器材,我局将指导各社区(村)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避免发生伤人事故。
3.引导社区(村)“小投入、微更新”。在省市县三级无法统一采购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通过以下低成本方式自行解决:一是社区(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经济条件较好的,可经代表会议决议,从社区(村)集体收入中列支少量经费,优先采购漫步机、棋牌桌等单价较低、老年人使用频率高的器材。二是乡贤、企业定向捐赠。鼓励各社区(村)对接本地外出乡贤、挂钩企业,以“冠名捐赠”或“定向认捐”方式解决1—2件器材。
4.推动管护责任实起来。明确各社区(村)器材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清洁保养、隐患上报。探索建立“器材保险+安全承诺”模式,降低因器材损坏造成意外伤害的村级风险。
5.用活动“替代”设施。鼓励乡镇、社区(村)两级开展文体健身活动(如,趣味运动会、广场舞展演、健步走等),不需要固定器材,群众参与门槛低。
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3日
领导署名:温文达
联 系 人:柯腾
联系电话:1386028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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