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17:0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总结上杭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杭县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杭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shanghang.gov.cn/bm/wjj/

xxgk/ndbg/)。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上杭县临城镇利民路102号上杭县婚育健康中心四、五楼,邮编:364200,电话:0597-3842851,传真:0597-33161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上杭县人民政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提升服务效率,扎实推进健康上杭建设。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41条,依申请公开并答复0条;二是加强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通过健康上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在线征集意见建议等方式,做好卫生健康重要政策信息、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解读宣传,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重要政策信息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情况。本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共40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综合监督股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为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平台建设情况。“中国·上杭”门户网站开设了卫生健康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wjj/),开设了“综合信息”、“财政信息”、“政策解读”、 “医疗卫生”等四个栏目类别。内容设有“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疾病预防和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免疫规划”等五个子栏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栏目内容确定股室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由各股室负责栏目内容的更新保障工作。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审核审批。由各业务股室提供公开内容,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办公室统一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四是纳入绩效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24

  12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4

  25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4

  77

  12

  行政强制

  12

  1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1

  10218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相关条例,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涉密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但与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期待、对公开信息的需求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的数量和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报送挖掘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不高,信息报送的时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在加强政策解读上下功夫。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与监督管理机制,主动及时公开最新工作动态、执法信息、规范性文件、办事流程等信息,使群众能第一时间掌握最新动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单位内部政府信息管理条例,明确职能职责、做到专人专管,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