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3102-0100-2023-00002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杭退役军人局〔2023〕7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28
标 题: 中共上杭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杭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上杭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杭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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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级文明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文明2023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英雄模范的重要论述,聚焦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学习感悟革命精神,主动接受革命传统和红色文化教育,在烈士事迹的熏陶、感染和启发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带动社会各界更多群众走进烈士陵园,使烈士纪念设施更好地发挥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3328日至4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各级文明校园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进行结对共建开展“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见附件),按就近原则,签订共建协议,拟定活动方案,全面启动“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活动。

(二)开展网上祭扫活动。328日起,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杭县人民政府网、上杭文明网、上杭老兵之家微信公众号均设有“网上祭英烈”活动专栏。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广大师生、退役军人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向先烈鞠躬、网上献花、签名寄语等。

1)上杭文明网站。打开首页,点击2023龙岩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清明网上祭英烈”专题,分别点击进入“2023清明祭英烈”“2023·崇尚”链接,按照各自页面流程,完成网上祭扫活动。

2“上杭老兵之家”微信公众号。关注“上杭老兵之家”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祭英烈”栏目进行网上祭扫。

3)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登录上杭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shanghang.gov.cn/),点击首页“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图片进行网上祭扫。

4)中华英烈网网站。进入中华英烈网,或输入专题地址:http://www.chinamartyrs.gov.cn/,点击“网上祭扫”专栏参与活动。

5)《新福建》客户端。进入应用宝搜索【新福建客户端】下载安装。安装完成后,点击右下角底部的【活动】板块,点击“2023清明祭英烈”页面,进入H5参加活动。

(三)烈士陵园清明祭扫。组织中小学生到附近共建的烈士陵园开展“擦拭一遍墓碑、敬献一束鲜花、进行一次描金描红、重温入团(入队)誓词、写一张寄语卡片、讲述先烈故事”等活动,并请老战士现场给广大中小学生讲述先烈故事,引导未成年人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四)开展祭英烈主题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团(队)日、制作手抄报等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清明节的由来、清明节的习俗,了解革命烈士的感人事迹,寄托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哀思。

(五)开展“红色小小讲解员”活动。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文化教育功能,与共建学校共同积极开展“红色小小讲解员”培育活动,让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党的光荣历史,感知党走过的百年光辉历程,传承革命英雄人物的光荣传统,汲取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良好契机。各单位要把“清明祭英烈”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周密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各校要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联动。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共同营造强大声势,着力提升活动影响力。各级文明校园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420日前将结对共建情况、相关活动图片和总结报县委文明办未成办(邮箱:shxwmb@126.com;联系人:邱瑜玲,电话:0597-3139816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420日前将结对共建工作情况、相关活动图片和清明节烈士祭扫工作总结报县局双拥和褒扬纪念股(邮箱:shsyhbyjng@163.com;联系人:曾樟生;联系电话:0597-3845018)。

 

附件:各级文明校园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共建结对表

 

 

中共上杭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                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杭县教育局

                             2023328

 

 

 

 

 

 

 

 

 

附件

 

各级文明校园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共建结对表

序号

各级文明校园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活动地点

1

上杭县实验幼儿园

上杭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2

上杭县城西幼儿园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3

上杭县实验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4

上杭县城西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5

上杭县城南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6

上杭一中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7

上杭二中

上杭革命烈士纪念碑

8

上杭县第二实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9

上杭县城东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0

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1

上杭县临城中心小学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2

上杭三中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3

上杭四中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4

上杭五中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15

上杭职业中专学校

上杭革命烈士陵园

注:其余各级文明校园根据就近原则,与所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结对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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