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6-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杭水〔2024〕37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7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杭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7 16:49

各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水利):

  为切实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岩水水利〔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水库、堤防安全运行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中、小型水库、堤防还要落实相关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组织开展培训,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水库、堤防在大坝、堤防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示“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

  二、完善“两案”及相关预案的修订。各水库管理单位按要求强化水库调度运用规程 (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中应包含反恐怖防范和抗震等相关工作内容,防汛行政责任人等应按照批准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或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反恐、地震等相关演练。对已鉴定为三类坝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以及未按期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严格执行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的要求;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项目法人应编制安全度汛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经审批的调度运用方案或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严禁超汛限蓄水,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超汛限运行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监测体系设施建设。在汛期前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化测报设施全覆盖建设,并接入省级小型水库雨水情数据汇集平台,切实提高在线率和数据的到报率;2024年度的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争取在主汛前全部完成,同时进一步扩大水库视频接入范围,将已建的视频监控数据接入省数字水安视频监视系统。

  四、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整改。防汛行政责任人应组织主管部门、产权所有者、管理单位、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开展水库、堤防汛前安全检查,从组织责任、方案预案体系、工程设施、工程调度、监测预警设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开展细致检查,加大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等关键部位隐患排查,尤其要重点检查病险水库以及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水库。汛前检查落实情况应及时在福建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建立台账、闭环管理要求,及时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问题,组织在汛期前完成问题整改,对一时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降低控蓄水位等限制运用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水库巡查、监测频次,确保水库安全。对问题整改的审核按 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分级审核,省级负责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审核,市级负责较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审核,县级负责一般安全隐患整改审核,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省厅将对剩余问题较多、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及时在全省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五、进一步提升工程管养质量。各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水库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并报县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库日常巡查养护人员管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汛期,巡查责任人每两天至少巡查一次,技术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时,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非汛期,巡查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技术责任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每次巡查均应使用福建水库巡查APP如实、全面、准确地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将予以统计通报。目前省平台已不接受纸质巡查记录,离线巡查结果应在3天内上传,数据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县级水利部门上报省厅处理,并做好记录。市、县级水利部门将对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管,对管养不到位的责令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通报。加强市场主体管护质量考核,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队伍认真履职,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六、按时开展安全鉴定。水库大坝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按照要求对2024年度到期或超期未安全鉴定水库(具体见附件1)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安全鉴定成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要求今年7月15日前完成送审稿,8月15日前完成报批稿;9月初完成审定工作,各单位要主动作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对未按期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大坝,视为存在安全隐患,在审批调度运用方案或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水库运行水位甚至空库;对未按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改正,经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应空库运行并限期除险加固,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七、病险水库动态清零。对现有三类坝水库中符合报废的,有关业主和主管部门要加快论证并实施报废工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需要除险加固的三类坝水库以及大坝、溢洪道、输水系统三大建筑物已出险或有重大险情影响安全度汛的水库,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蓄水验收,未经蓄水验收同意,一律不得蓄水运行。各地对新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按照发现一座,除险一座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除险加固,争取实现三类坝水库动态清零。

  八、按要求做好白蚁防治。组织开展水库大坝蚁情检查和监测试点工作,组织适时开展白蚁危害等级评定,对有蚁患的水库,及时开展白蚁防治,按规定组织做好白蚁防治中央补助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

  九、积极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同步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价工作,实现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全过程标准化。

  十、推进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县级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标准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明确的标准确定,目前已按序时完成年度任务计划。

  附件:上杭县2024年度到期或超期未安全鉴定水库名录

附件

 

上杭县2024年度到期或超期未安全鉴定水库名录

 

序号

水库管理单位

水库名称

所在乡镇

工程规模

备注

1

南阳镇人民政府

马洋洞水库

南阳镇

小(2)型

 

2

古田镇人民政府

猫头水库

古田镇

小(2)型

 

3

古田镇人民政府

上罗水库

古田镇

小(2)型

 

4

蛟洋镇人民政府

再兴水库

蛟洋镇

小(2)型

 

5

太拔镇人民政府

佛子前水库

太拔镇

小(2)型

 

6

福建上杭荣鹏水电有限公司

朱良寨水库

太拔镇

小(2)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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