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1.行政决策事项名称:上杭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决策承办单位:中共上杭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3.法律政策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4.决策程序:
第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专项审计(含调查)项目:内部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同组织部门提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联席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提交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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