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以及《上杭县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杭财库〔2016〕10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3〕302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适用于本辖区的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适用于本辖区的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在(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人大报送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对中央、省、市驻上杭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上杭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审计系统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债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受理审计信访举报工作。
(十三)加强对县国有投资公司、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实行派驻审计组制度。
(十四)加强政府强农惠农资金审计监督,实行派驻乡镇审计办事处制度。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审计局下设11个股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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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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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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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上杭县审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计划安排审计项目52个,已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2个。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全面审计了2014年度县财政局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对县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国土局、文体广新局、经贸局等7个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强化对其下属重点单位和重要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对县计生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经贸局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县档案局局长,上杭职专校长,临城镇党委书记、镇长,蓝溪镇党委书记、镇长和胡洋镇党委书记、镇长共9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开展部门、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规范管理。一是对古蛟新区管委会、通贤镇、泮境乡开展财政收支审计;二是对古田镇八甲村、古田镇吴地村、古田镇下郭车村、庐丰乡丰济村、太拔镇院田村等5个村开展财政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三是开展对县皮防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四)继续实行派驻审计组制度,成效显著。继续对城发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工贸公司、兴诚实业公司、兴杭国投公司、蛟洋工业集中区、客家缘文化中心、南门大桥协调办、县工业园区等共9个重点项目单位实行派驻审计组工作,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五)扎实做好政府投资竣工结(决)算审计, 节约投资支出。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51个,送审金额72374.44万元;备案审核项目78个,备案金额8940.64万元。
(六)开展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农村公路项目审计。
(七)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一是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开展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三是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上杭县审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0.17万元,本年收入700.95万元,本年支出685.9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16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700.9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89.99万元,增长14.7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700.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685.9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104.76万元,增长18.0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85.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6.44万元,公用支出58.93万元。
2. 项目支出100.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85.9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4.76万元,增长18.0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44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较去年新增人员的工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3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7.09万元,增长53.8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新增人员的五险一金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1.23万元,同比下降25.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8.58%,主要是:第一季度车辆大修支付的维修费。
(三)公务接待费6.6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4批次、接待总人数956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5.71%,主要是: 公务接待活动更为规范、标准。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上杭县审计局
2016年8月8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