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杭县审计局决算说明
根据《福建省省级部门决算批复试行办法》(闽财库[2011]16号)精神及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以及《上杭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上杭县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杭财库[2015]3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3〕302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适用于本辖区的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适用于本辖区的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 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人大报送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对中央、省、市驻上杭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上杭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审计系统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债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受理审计信访举报工作。
(十三)加强对县国有投资公司、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实行派驻审计组制度。
(十四)加强政府强农惠农资金审计监督,实行派驻乡镇审计办事处制度。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审计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股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
上杭县审计局 |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上杭县审计局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促进美丽上杭的建设提供服务与发挥好建设性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科学立项。
(二)进一步深化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三)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力度。
(五)进一步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派驻审计组工作。
(七)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强化专项审计。
(八)开展乡镇审计工作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
(九)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监督。
(十)扎实抓好审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2014年决算收支情况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2014年, 上杭县审计局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41万元,本年收入610.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0.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5.60万元,项目支出81.60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17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6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
(三)专项经费支出81.60万元。用于业务费、办公楼租金、金审工程二期运行维护、派驻重点项目、乡镇审计中心运行经费等。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杭县审计局
2015年3月23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