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22-01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杭审财通〔2025〕18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5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和2024年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
上杭县妇幼保健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9月22日起,对你单位2023-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温泉洁(主审)
审计组成员:张静莹、江 誉、林振煊、罗 洁、吴宝盛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公示
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上杭县审计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上杭县审计局 2025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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