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22-0100-2022-00015
- 备注/文号:杭委审办通〔2022〕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0
- 内容概述: 中共上杭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审计局 对上杭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赖永跃同志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 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上杭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19日起,对赖永跃同志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杭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徐世栋
审计 审计组成员:江 誉(主审)、温泉洁、林天扬、赖顺华、陈维江、吴宝盛、黄业鹏、张静莹、罗洁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3.审计公示
4.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中共上杭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审计局
2022年5月10日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局内分送:局领导,县委审计办秘书股、综合股、审理法规股、
经责股,存档。
上杭县审计局 2022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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