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15 16:13

 

 

 

2019年部门预算经20181227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5142号),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股室、8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2个直属机构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114

104

上杭县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

财政核拨

5

4

上杭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财政核拨

8

6

上杭县质量计量检测所

财政核拨

7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以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管平台;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及企业标准化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及广告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三)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为消费升级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管平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开展药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六)落实上杭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工作制度。

(七)积极开展质量监督,全面推进“质量强县”。逐步建立完善消费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全面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八)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防治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入预算为1916.21万元,比上年减少30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9.0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74.7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32.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8.31万元,比上年减少2.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5万元,公用支出422.82万元,项目支出589.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8.31万元,比上年减少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3801(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191.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2013801(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422.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培训费、党委经费等支出。

(三)2013801(行政运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四)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45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一品一码”大数据平台运行经费150万元;市场监管协调、培训、宣传等费用296万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10万元等支出。

(五)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3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执法设备更新支出。

(六)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1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支出。

(七)2013809(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76.5万元。主要用计量所检定及相关业务支出。

(八)2013812(药品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 2013813(医疗器械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2013814 (化妆品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市各县兄弟单位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81.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81.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保留执法用车车辆数没有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8.81万元,比2018年减少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8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9.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3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4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5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6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7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8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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