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217-01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杭市监〔2026〕27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5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高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中高考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县中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严防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杭县2026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开展涉及我局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责任领导:黄文兴
责任单位:食品股牵头,各监管所具体落实。
工作内容:中高考前,各监管所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考点学校食堂、考生及考务人员集中用餐配送单位、考点学校周边宾馆、酒店及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时令果蔬、鲜活水产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严厉查处“两超一非”、以次充好、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电子产品销售环节监管
责任领导:沈占辉 、张洁
责任单位:执法股、广价计股牵头,各监管所具体落实。
工作内容:对涉嫌销售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发布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从快依法查处。
三、餐饮食品安全环节监管
责任领导:黄文兴
责任单位:餐饮股牵头,各监管所具体落实。
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阶段(2026年5月19日至6月20日)
1.对考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排查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隐患。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集中点餐厅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到位。
2.要求考生食宿宾馆酒店、校内食堂宿舍食堂必须采购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肉类和蔬菜水果,要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和食品48小时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25克)备查工作。
(二)巡查保障阶段(2026年6月4日至6月23日)
中高考期间,各监管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专门安排监管人员对涉考保障和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巡查监督,督促考点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等规定,落实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管控、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集中点应每天巡查二次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6年6月24日至6月27日)
各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27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局餐饮股。
四、食品快检环节监管
责任领导:黄文兴、沈占辉
责任单位: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具体实施,城区监管所、城郊监管所、执法大队具体落实。
工作内容:辖区监管所通知考生食宿点(一中、二中、五中、文之舟、紫金中学、实验中学、职业中专)食堂和农村考生食宿酒店(上航大酒店、上杭县金叶大酒店)普通高考期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8:30之间务必将当天所采购的蔬菜水果样品一式二份(每份0.5斤,贴上送检单位标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地址:上杭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上杭县南岗工业园区20号厂房)。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所采购送样的蔬菜、水果等农产
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送检单位及辖区监管所。辖区监管所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进行处置,同时追溯来源,按监督抽检流程再次对该批次蔬菜水果进行监督抽样,同时,执法大队及时对供应商进行核查处置。
附件:1.2026年高考考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及快检
人员安排表
2.2026年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快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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