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217-0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杭市监〔2026〕2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市场监管系统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市场监管系统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5-12 16: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严厉打击医药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规范医药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医保基金监管风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要求 

  巩固深化前期整治成果,聚焦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医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健全高值医用耗材唯一标识(UDI)追溯体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推动医保基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整治重点,延伸覆盖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整治以下违规收费行为:

  1.公立医疗机构

  (1)以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行为;

  (2)不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3)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4)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行为;

  (5)使用虚增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

  (6)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患者接受服务并交费等价格欺诈行为;

  (7)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或结算价格高于标价价格;

  (8)其他医疗违法收费行为。

  2.非公立医疗机构

  (1)谎称市场调节价项目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项目;

  (2)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或结算价格高于标价价格;

  (3)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患者接受服务并收费。

  (二)全链条打击倒卖回流药(牵头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以定点医药机构为整治重点,延伸覆盖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保回流药品)行为;

  2.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购销药品未纳入体系管理;

  3.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4.网络零售药品异地发货、超量销售有限售管理要求的药品品种;

  5.未落实药品追溯责任,药品追溯流向异常。

  (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执法稽查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以医药销售企业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 通过向医疗机构行贿获取交易机会;

  2.通过向医疗机构行政工作人员行贿获取交易机会;

  3.通过向医生行贿获取交易机会。

  (四)健全高值医用耗材唯一标识(UDI)追溯体系应用牵头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依职责分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唯一标识(UDI)的应用,配合健全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

  (五)加强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与宣传股,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监管所)

  发布整治动态,报道整治成效、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监测,维护监管部门正面形象。

  (六)联合惩戒(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监管所)

  归集医疗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信用记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失信名单推送至医保部门,强化跨部门信用约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履职、密切协作,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落细。

  (二)坚持实事求是,从严履职尽责。严格对照上级工作措施和分阶段推进目标安排,明确专项整治重点,精准摸排风险隐患,规范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内部股室、基层监管所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科室、同级医保等部门的对接联动,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渠道,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数据报送,巩固整治成果。各股室、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排查问题数、整改问题数、移送线索数等核心数据的统计调度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整治工作成效,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月17日前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表(附件2)、检查发现问题清单(附件3)报送至各牵头股室,汇总后由牵头股室报广价计股

  (五)注重总结提升,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完善监管举措,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附件:1.上杭县市场监管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专班

  2.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3.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

  上杭县市场监管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责

  领导全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督导调度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寿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蒋春艳  广价计股股长

  蓝舜东  药械股股长

  廖美东  执法稽查股负责人

  曹鑫元  应急宣传股股长

  罗  龙  信用股股长

  詹晓麟  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振林  城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徐迈连  古田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杭军  蛟洋市场监管所所长

  何丽珍  官庄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  健  才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廖龙昌  蓝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蓝晓春  庐丰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广价计股,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春艳同志兼任,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