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217-01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杭市监〔2025〕5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8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下半年上杭县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等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不断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检查监管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执法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宽松、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精准公平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计划,2025年抽查的企业数按2024年末实有数的3%比例,进行抽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下半年计划抽取待查企业80家。
县市场监管局在协同检查系统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名单,其他部门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政务外网地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进行主体名单确认,人员随机选派,检查结果录入。若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随机抽取名单。
(二)创新检查方式,推进智慧联合检查。一要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检查。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能协同尽协同的原则,在第四季度开展市场监管全业务领域协同检查。二要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对涉及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坚持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实现“任务协同、部门协同、层级协同、单位协同”,尽可能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三要创新检查方式。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确定具体检查方式,强化应用远程监管、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能不实地检查的不开展实地检查。
(三)着眼增强协同检查质效,实施文明有序检查。一要精准抽查提消费。强化重要时节酒店民宿和旅游景区价格、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机动车销售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等检查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放心消费。二要聚焦关键保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工许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三品一械”广告监管,聚焦旧机动车、加油站点、机动车认证检测机构、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爆破作业单位,严厉查处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紧扣热点护民生。强化机动车停放与物业公司收费价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监管、强检计量器具使用企业和个人等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四要突出信用优环境。强化各类企业等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年报等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对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强化失信惩戒。开展宾馆饭店等“1+X”专项督查,对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处理。
(四)突出共享后评估,强化闭环联动管理。一要推动检查结果公示共享。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抽取的企业信息应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并向社会公示。依据检查结果信息及时动态调整信用风险分类,为新一轮抽查检查提供指引。二要加强抽查结果后续处置有机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本部门执法办案机构核查处置,该立案的依法立案查处。三要加强抽查工作评估反馈。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制定提升措施,健全完善抽查制度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确定任务阶段(10月15日前)。根据市局文件通知要求,县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县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做好具体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监管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三)后续处置衔接与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按照检查结果公示要求,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并在12月下旬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要及时做好检查发现问题与后续调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县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着力牵头抓总、统分结合,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分解任务,增强工作合力,协同抓好联合抽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联合抽查部门和检查人员要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与保密纪律等要求,严禁接受企业宴请、礼品,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畅通渠道,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各抽查部门于12 月 15 日前将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部门)及对口市局部门。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
2.《2025年下半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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