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217-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杭市监〔2025〕14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25 16:15

  一、主要工作情况

  1.进行摸底排查。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品摊贩经营秩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规〔2023〕1号)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局、临江、临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城区食品摊贩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对辖区食品摊贩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办理信息登记公示卡、是否规范经营以及食品、消防安全等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登记摊主的姓名、联系方式、经营项目、食材来源等详细信息,建立完善的摊贩台账。简化食品摊贩备案流程,指导摊主准备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引导食品摊贩办理“上杭县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目前全县已办理上杭县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69份,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亮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

  2.开展专项整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加工过程监管,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地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食品加工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加工设备、工具是否定期清洗消毒,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和加工等情况。针对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将食品摊贩的食品纳入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工作。3月已抽检解放路(新华书店路段)食品摊贩自制饮品5批次,暂无不合格批次。定期组织餐饮服务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强调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同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地摊经营者备好垃圾收集设施,要求地摊经营者做好“门前三包”,及时收集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倡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共筑良好营商环境。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置,提升执法效率。

  3.优化便民服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理规划设置临时安置点,安置春节对联、花卉摊位31个,设置便民服务点和临时安置点41个,限时便民疏导点16处。安排白班及晚班工作人员加强对解放路瓦子街中段至解放路新华书店加强巡查规范,多次对接县文旅公司探讨瓦子街历史文化街区摊贩管理模式,劝导摊贩文明规范经营。会同文旅部门有关负责人前往瓦子街夜市现场查看,并在人流量较大的镇中社区居委会旁合理设置4只垃圾桶,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洗消杀,同时加大瓦子街夜市清扫保洁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死角、油污地面进行冲洗,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今年以来,共开展市容专项整治活动77次,出动执法人员1150余人次,规范店外占道经营2370余次,规范流动摊点3500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地摊经济涉及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临江镇、临城镇严格办理食品摊贩登记手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文旅部门进一步优化瓦子街夜市垃圾投放设施配置,完善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同时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周边环境的保洁工作,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推动地摊经济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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