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217-01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杭市监〔2023〕36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巩固与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杭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安委〔2023〕1号)要求,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以提升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标准化提升行动为重要抓手,立足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建设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既合法合规又具有可操作性),有机融合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在县局的指导下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制造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制造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二)阶段目标。2023年底前,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培植1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见附件1)打造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2025年底前,全县所有特种设备制造企业100%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要求,自主创建(含自评)、自愿定级、自觉提升,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特种设备制造管理体系,实现特种设备制造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二)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觉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控。

(三)建立完善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科学修订制造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建立完善企业制造现场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围绕班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从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对制造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管理,编制特种设备制造现场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作业风险的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制定严密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作业标准,确保各制造环节之间安全管控措施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制造全过程标准约束性。

(五)企业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制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让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急管理机制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

(六)企业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常态长效机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要总结标准化创建、运行有关经验,制定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企业制造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制造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责任,全面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组织领导、工作专班,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开展摸排,摸清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基础条件。

(二)试点先行,创建典型(2023年12月31日前)

县市场监管局筛选1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在省特检院龙岩分院技术支撑下,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精心打造、精雕细琢,分别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成为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标杆单位。

(三)标杆引领,整体提升(2024年12月31日前)

标杆企业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借鉴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上杭县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指导其他制造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制造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各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5年1月1日起)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学习,树立行动意识。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标准化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等内容,认识到标准化提升在特种设备制造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树立行动意识,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奠定基础。

(二)提升能力,强化业务培训。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积极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参加县应急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标准化提升业务培训,深刻领悟标准化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达标条件、定级程序、工作职责、措施要求等,让企业和一线员工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全面掌握标准化监管相关要求,应知道“管什么、怎么管”。

(三)突出专业,强化技术支撑。在省特检院龙岩分院技术支撑下,指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要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合,运用“一企一策”增强企业本质安全。

(四)注重实效,强化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要将标准化提升行动作为有力抓手,以此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标准化提升行动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

(五)上下联动,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及时掌握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末月底、每年底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附件:1.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名单

2.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评价细则(供参考)


附件1

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

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域

企业类型

1

福建金纳三菱

有限公司

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村龙翔大道19号C栋

制造企业

 


附件2

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廖吕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罗寿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詹晓麟 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振林 城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杭军 蛟洋市场监管所所长

徐迈连 古田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  健 才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蓝晓春 庐丰市场监管所所长

廖龙昌 蓝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何丽珍 官庄市场监管所所长

曹鑫元 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与宣传股股长

孔祥马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上杭县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评价细则                                   (电梯)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范围、有效期

 

判定

要素

评定细则

考评细则

标

准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一、目标职责(40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2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二、制度化管理(360分)

1.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超出许可范围制造的情况。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2.无涂改、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等现象。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3.未向非合法制造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说明书、合格证或者产品铭牌的情况。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4.制造企业发生更名、产权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等、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者管理者代表等应当备案事项时,有及时备案。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5.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变化时,及时重新任命,责任人员上岗工作履行了相应职责,在相关文件上履行了编制、审核、审批的签字手续。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7.制定和完善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与义务。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9.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10.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1.现有焊工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数量及持证项目满足生产需要。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2.建立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获取、更新。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13.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14.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15.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16.每许可有效期内至少一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三、教育培训(50分)

1.制订和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制度,保证安全质量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2.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3.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须取得有效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4.对从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的学时。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5.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四、现场管理(410分)

1.焊接材料验收由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2.生产设备配置满足许可条件要求。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3.制定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4.制定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5.高空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保护装置(如:安全绳,工具袋等)。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6.机械加工过程中有防护措施。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7.在与产品质量控制有关的规定场所,有相应的最新版本受控文件、法规标准。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8.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质量记录用表卡。

符合:20分;

基本符合:5-15分;

不符合:0分。

20分

 

 

9.产品用材料及外购件有采购文件: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从合格供方购入并且进行了验收;对材料及外购件的供方质量问题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0.材料的保管和发放符合管理程序的规定。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1.焊接材料的保管、发放、烘干符合焊接管理程序的规定。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2.在产品制造的各个工序,相关操作人员遵守工艺纪律。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特种设备检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使用登记档案,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14.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有完善的检测、监控措施。

符合:30分;

基本符合:10-25分;

不符合:0分。

30分

 

 

五、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70分)

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符合:15分;

基本符合:5-12分;

不符合:0分。

15分

 

 

2.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

符合:15分;

基本符合:5-12分;

不符合:0分。

15分

 

 

3.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并落实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

符合:40分;

基本符合:10-30分;

不符合:0分。

40分

 

 

六、应急管理(40分)

1.制定防触电、高空坠落等各种事故以及制造过程中诱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符合:10分;

基本符合:3-8分;

不符合:0分。

10分

 

 

4.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5.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七、事故管理(25分)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明确事故报告程序,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3.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4.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5.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

符合:5分;

基本符合:2-4分;

不符合:0分。

5分

 

 

八、持续改进(15分)

每年至少一次提出完善制造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符合:15分;

基本符合:5-12分;

不符合:0分。

15分

 

 

备注:

1.该考评细则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安办和应急部门要求为准;

2.考评分达到950分以上的,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为蓝(低风险),900-949分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为黄(一般风险)850-899分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为橙(较大风险),850分以下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为红(重大风险)。

               

考评组成员:

考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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