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2-0100-2022-00085
- 备注/文号:杭人社〔2022〕68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杭委办〔2010〕53号),在《上杭县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试行)(杭人综〔2010〕19号)试行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重新制定《上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上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指导性意见(试行)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我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指导性意见: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和公共课继续教育培训,并达规定学时。
(五)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符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
(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25年(含2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正高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及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的高低(下同)以及岗位情况,确定晋升专技三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与非教龄的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单位正职领导;(2)单位副职领导;(3)部门正职;(4)部门副职;(5)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6)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7)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二)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三)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25(含2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副高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和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及岗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专技五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与非教龄的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 ;(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已有正高级资格尚未聘任者;(2)单位正职领导;(3)单位副职领导;(4)曾任单位正职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5)部门正职;(6)部门副职;(7)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8)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9)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四)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24年(含24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副高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和上一聘任期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及岗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专技六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已有正高级资格尚未聘任者;(2)单位正职领导;(3)单位副职领导;(4)曾任单位正职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5)部门正职;(6)部门副职;(7)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8)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9)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中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24年(含24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中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和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及岗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专技八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已有副高级及以上资格尚未聘任者(若有两个级别以上低聘者,按资格高者优先);(2)单位正职领导;(3)单位副职领导;(4)曾任单位正职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5)部门正职;(6)部门副职;(7)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8)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9)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中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18年(含18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中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和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及岗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专技九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已有副高级及以上资格尚未聘任者(若有两个级别以上低聘者,按资格高者优先);(2)单位正职领导;(3)单位副职领导;(4)曾任单位正职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5)部门正职;(6)部门副职;(7)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8)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9)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八)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九)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3年(含3年)以上,工龄10年(含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竞聘时按助理级聘任年限、工(教)龄和年度考核分数值之和及岗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晋升专技十一级拟聘对象。
具体测算方法:(1)聘任年限…2分/年;(2)工龄…1分/年(教师按教龄分数工龄分数之和,教龄…1分/年、非教龄的工龄…0.5分/年);(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5分/年、合格…0.5分/年。
若以上三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拟聘对象:(1)已有中级及以上资格尚未聘任者(若有两个级别以上低聘者,按资格高者优先);(2)单位正职领导;(3)单位副职领导;(4)曾任单位正职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5)部门正职;(6)部门副职;(7)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8)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9)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十)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定可晋级的具体岗位,晋级岗位的设置应向重点科室、基层一线倾斜。
(二)对长期外借,或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因其他原因脱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原则上不予晋级。
(三)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单位正副职领导指中心校校长(书记)、副校长。
(四)由较高的职务聘任到较低的职务,聘任较高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以与现聘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五)本指导意见要求聘满1年指满12个月,但聘期年份整数后面的月份可在测算个人分数时,换算具体分数值计入总分。
(六)工(教)龄、聘任年限、年度考核等个人信息以县人社局人员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人事档案的数据为准。
(七)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职务晋升,非教育系统每年1月进行,教育系统每年9月进行。
(八)本指导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编辑:华珏敏;编审:华国平;监制:黄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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