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2025N1942)要求,现将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于11月1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含实施方案一式5份(提纲见附件2、3)推荐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赖丽萍,联系电话:0597-3315819。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省级财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肥还田试验项目方案编写提纲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突出种养结合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实施乡镇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明显提升,粪肥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总结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带动乡镇区域粪肥就地就近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二、实施对象
(一)有实施意愿的项目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社会服务组织等单位。2025年开始建设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也可以列入实施对象。
(二)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承担单位为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事业单位。
三、基本条件
(一)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1.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申报对象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为主,申报对象要有与养殖规模或粪污贮存量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地,粪污要就近就地消纳。
3.申报对象具备规划、环评、用地等项目建设条件。
4.申报对象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
永泰、武平、宁德等项目承担单位已实施的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项目可继续申报2026年项目,按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
四、重点建设内容
(一)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根据现有基础条件,突出种养结合要求,按照“填平补齐”和“完善提升”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设施建设和装备购置,田间利用设施和装备费用不少于补助资金的60%,兼顾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重点支持:一是畜禽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储粪场、污水贮存池、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含高床发酵)、沼气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二是沼液精准化、智能化利用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辆购置等。三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附属配套设施。
(二)畜禽粪肥还田试验项目
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项目前期费、实验费、检验检测费、咨询费、专家费、委托业务费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
五、资金补助
根据项目县以乡镇为主体的申报对象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每个项目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项目,财政资金全额投入,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附件2
2026年省级财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项目摘要
包含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介绍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地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等内容。
三、项目建设意义
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四、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详细阐述利用项目资金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总体思路和路径措施。包含治理路径、工艺选型、达到目标等。
五、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必须对建设内容和资金测算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八、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九、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建设规划、环评、用地等证明材料。
十、附图与附表
附件3
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肥还田试验项目方案编写提纲
一、试验思路和目的
开展畜禽粪肥还田试验的总体思路和通过试验达到的目的等。
二、基本情况
包括试验地点,试验主体基本情况、还田模式情况等。
三、试验内容
详细阐述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内容、试验方法、产品及土壤检测等方面内容。
四、试验经费估算
五、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专家组人员构成及分工情况,试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
六、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包括农业农村部门、试验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