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09 15:58

各相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龙财农指〔2025〕8号),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转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详见附件1),每个村5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要求,抓紧项目实施,做好绩效跟踪管理,使资金能精准用于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2025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村别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合计

1

临城镇

九洲村

30

20

50

2

湖洋镇

通桥村

30

20

50

3

茶地镇

翁基村

30

20

50

4

太拔镇

双康村

30

20

50

5

白砂镇

大科村

30

20

50

6

蛟洋镇

华家村

30

20

50

7

旧县镇

铁场村

30

20

50

8

才溪镇

才民村

30

20

100

9

曾坑村

30

20

10

南阳镇

南岭村

30

20

50

合计

 

 

300

200

500

  备注:龙财农指〔2025〕8号列支。

  附件2

  2025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上杭县财政局

补助区域

临城、湖洋、茶地、太拔、白砂、蛟洋、

旧县、才溪、南阳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临城

湖洋

茶地

旧县

南阳

数量

指标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数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2个

1个

质量

指标

建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台账

100%

时效

指标

项目启动实施

7月底前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个村补助标准

5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率

有所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有所增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

可推广复制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农民

满意度

≥90%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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