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验收及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8-13 09:3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2025〕121号),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经乡镇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现将第二批验收合格经营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7-3882441,0597-3842415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表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乡镇

经营主体名称

负责人

实施项目内容

验收情况

拟补助资金(万元)

1

通贤

上杭县文坑村种粮专业合作社

张余明

建设380立方米冻库以及一套制冷系统设备

验收合格

13.75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2025〕121号),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经乡镇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现将第二批验收合格经营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7-3882441,0597-3842415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表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乡镇

经营主体名称

负责人

实施项目内容

验收情况

拟补助资金(万元)

1

通贤

上杭县文坑村种粮专业合作社

张余明

建设380立方米冻库以及一套制冷系统设备

验收合格

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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