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4-03 10:24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精神,为扎实推进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国家级)建设,深化杭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园区产业能级、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区内(全域覆盖)

  二、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1.补助对象:园区内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企台农等涉台农业经营主体(台资股权占比不低于30%);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可以由园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交流培训、审计验收等事项可按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2.补助标准:项目申报后由县级研究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由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经营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

  3.补助方式:台创园专项资金按“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扶持项目为2026年以来新建且未申报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且在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建设。

  三、扶持内容

  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厂房等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闽台农业良种、技术等的引进及示范推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展览展销、交流培训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

  四、项目申报流程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规定截止日期前,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档),项目涉及用地的,申报时需提供相关合法佐证材料;

  2.乡镇初审: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要求汇总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名单,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公示公告:拟扶持项目名单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农业农村局专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扶持项目并下达相关通知;

  5.项目实施与验收:申报主体按批复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完工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全额正式税务发票及工程决算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广泛宣传申报政策,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台农业经营主体,动员其积极申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严格审核,规范上报。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杜绝虚假申报、违规申报,按时完成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3.强化监管,有序推进。申报主体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调整投资规模。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4.明确时限,按时申报。请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含项目预算(第三方)和工商登记证照)上报至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郑晓珍,联系电话:3880531,邮箱:shanghangtc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6年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2.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

  3.承诺书

  4.2026年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2026年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申报企业

名称

 

企业类型(台资、合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申请补助

资金

 

申请补助

资金用途

具体用途

金额

 

 

 

 

 

 

 

 

 

 

 

 

 

 

申报单位

意见

法人(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公章)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

 

项目资金内容

2026年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省级专项资金

乡镇(或)县直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公安局扫黑办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单位制表人:

  附件3

  承诺书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经营主体对自愿申请补助实施的项目承诺:(一)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对所补助项目用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使用,保证按时保质完成;(二)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操作规定,勤保养、勤检查,使设施设备时常处于安全运行状况,高度注意安全使用事项,承担一切安全使用责任;(三)如与补助事实不符,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四)如未实施,则自愿放弃所有包括县级及以上的惠农政策补助。

  特此承诺!

  经营主体:

  年   月   日

  附件4

  2026年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XXX  

  二、项目实施地点:XXX

  三、项目建设内容:

补助环节相关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预算名称

(具体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单价(元)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四、申请补助资金:XXX

  五、项目进度安排:XXX

  六、预期效益:XXX

  XXXXXXX(盖章)

  2026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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