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农机函〔2026〕104号)要求,推动农用无人机这一新质生产力率先在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突破,拓展农用无人机在农业种植、畜牧养殖、防灾减灾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场景,积极做好2026年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项目,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程序评审选定项目实施主体。
请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填写《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4月17日前上报县农业机械推广站(联系人:范文静,电话:3842544),逾期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附件: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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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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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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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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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是否 具备 |
具备条件的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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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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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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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拥有农用无人机设备5台套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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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运用农用无人机进行农业种植、畜牧养殖、防灾减灾等作业服务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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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 |
对申报条件的真实性负责,承担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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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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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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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2026年4月17日前填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