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建设项目应为2024年以来未申报各级财政补助新建项目。
二、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水果、茶叶、食用菌、蔬菜、中药村、畜禽等示范基地(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性、宣传补助等。
三、扶持对象
示范基地、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四、扶持资金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资金使用方式,灵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直接补助、政府采购、按进度比例拨付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
五、项目申报
1.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公示。县级择优选择1-2家扶持对象为项目实施对象。
2.同一建设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补助。
3.补助对象申报项目证照齐全,项目用地合法。
4.申报时限:2025年9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管理
项目批复后,项目实施对象要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着力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建设要在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方式进行。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八、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打印),经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专业股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乡村产业发展股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cyg3880531@163.com。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报。
联系人:林伟东,联系电话:3880531。
附件:1.2024年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
3.承诺书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1
2024年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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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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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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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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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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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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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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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雇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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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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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亩、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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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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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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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 标准化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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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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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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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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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建设内容 及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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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乡镇政府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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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专业股站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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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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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公章)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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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内容 |
2024年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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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或)县直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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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扫黑办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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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诺书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承担单位对自愿申请补助实施的项目承诺:
一、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对所补助项目用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使用,保证按时保质完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的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真实可靠,不作假、不虚报;
三、项目实施内容不与其它项目重复,不存在套取资金行为;
四、如与补助事实不符,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