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粮食机收减损的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推动各地抓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实施,防范政策实施风险。同步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机具演示,促进秋冬季农业机械化工作开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专题会议纪要》(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要求,拟安排在上杭县开展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承办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上杭县辖区内从事水稻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拥有连片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块水稻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完整田块或有二块水稻种植面积3亩以上的相连田块,且水稻长势良好无倒伏、田块地面平整、周边道路好停车,便于比赛;(3)提供5台以上近两年购买的同一机型、性能良好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大比武所需费用由竞赛活动经费予以保障,赛事承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为竞赛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请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承办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11日前上报至县农业机械推广站(联系人:陈珍英,电话:0597-3842544),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程序评审选定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承办单位。
附件: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承办单位申报表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2026年福建省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承办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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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是否 具备 |
具备条件的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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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对象 |
1、上杭县辖区内从事水稻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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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体具备实施内容的能力 |
2、拥有连片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块水稻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完整田块或有二块水稻种植面积3亩以上的相连田块,且水稻长势良好无倒伏、田块地面平整、周边道路好停车,便于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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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5台以上近两年购买的同一机型、性能良好的水稻联合收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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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报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 赛事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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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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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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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2026年9月11日前填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 2026年9月7日印发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