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总体要求,我县为202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县,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杭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8月4日,所提意见通过邮箱反馈。
联系电话:0597-399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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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杭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附件
上杭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整县试点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序推进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落地实施,结合县域内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情况,分阶段统筹推进,力争到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县试点工作,持续稳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根本制度不动摇,长效保障广大农户依法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法定权益,保持农户原有承包地块、承包关系整体稳定,持续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基。一是坚守土地集体所有制底线。充分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发包、调整、日常监管、依法收回等权能,持续探索多元化、可落地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践路径。二是坚守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严格落实集体土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政策,稳定农户现有承包地块,任何单位、个人及发包方不得违规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三是严守延包 “大稳定、小调整” 核心导向。规范“小调整”适用情形、审批流程与实施标准,从严把控调整范围,保障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块保持不变。四是突出农民主体核心地位。全程充分听取农户真实意愿,把延包方式、地块处置等事项的自主选择权交还群众,引导村集体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框架内,结合本村实际自主探索适配的延包实施办法。五是守住农村社会稳定底线。兼顾历史承包沿革与当下农村现实情况,统筹平衡各方利益,分步骤、稳节奏推进各项工作,常态化排查化解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县延包试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统筹调度,成立上杭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跟踪督促工作进度,对试点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统筹推进。
三、试点内容
(一)全域摸底核查。依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类现有成果,开展全县土地承包情况全覆盖摸底核实。精准梳理二轮承包以来农户家庭成员增减、承包地块流转与变动、确权登记发证落实等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各村集体耕地存量、机动地、新增耕地资源底数;系统梳理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各类权属纠纷,同步摸排全体农户延包真实诉求,建立完整问题台账与农户意愿清单。
(二)规范延包程序。对标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延包试点工作规范流程,结合我县乡村实际细化操作细则,统一规范村级延包全流程标准动作,依次落实组建村级工作专班、实地摸底核查、制定村级实施方案、入户意愿调研、成果公示审核、签订新版承包合同、更新完善权属证书、全套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实现全县延包流程统一、操作合规。
(三)创新延包路径。一是优先保障原承包农户权益。推行原承包户直接顺延承包期限为主的实施模式,最大限度保留农户原有承包地块,实现承包关系整体稳定。二是分层化解人地分配矛盾。针对无地、少地农户合理诉求,拓宽解决渠道,通过集体经营性收益分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帮扶等多种途径平衡人地资源分配矛盾。三是平等保障特殊群体土地权益。重点维护出嫁、离异、丧偶女性及入赘人员承包权益,建立跨村集体协同处置机制,允许相关人员自主选择在婚前或婚后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为土地承包共有人,杜绝出现“两头无地”“重复占地”两类问题。四是稳妥处理进城落户农户承包权。搭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规范化渠道,充分尊重进城落户农户自主选择,不强制收回承包地。五是准确认定消亡户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探索通过收益继承、民主协商等方式,保障消亡户应得的承包收益。六是依法做好分立、合并农户延包。探索承包方分立、合并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妥善做好分立、合并农户延包工作。
(四)完善政策体系。一是从严管控机动地与新增耕地。严格执行机动地规模不超过本村总耕地5%的硬性标准,严禁新增机动地;对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改造、合法开垦形成的新增耕地,经村集体民主协商后,优先发包给无地少地农户,或采用非土地分配方式平衡人地需求。二是统筹化解地类、权属重叠难题。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核验机制,整合确权、林权、国土调查等多套数据,对地块权属交叉、地类认定冲突区域实地现场核查界定,厘清边界后统一纳入延包确权范围。三是健全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建立健全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程序。四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试点的有效衔接路径。引导承包方和受让方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承包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稳定经营主体经营预期,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
(五)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承包合同线上网签,同步做好农户家庭人口、地块变动等日常信息线上变更登记;搭建线上查询端口,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承包信息查询服务;打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通道,实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权属登记无缝衔接、数据互通。
(六)统一档案保管。将延包工作全过程形成的纸质文件、图表、影像、电子数据等具备留存价值的资料,统一纳入农村土地延包专项档案管理范畴;同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规范纸质、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扫描、入库保管、移交利用全流程标准,确保整套延包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系统规范。
四、总体安排
本次延包试点整体实施周期为3年,分先行试点攻坚、全域全面推进两个阶段有序实施,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县延包各项任务。
(一)先行试点攻坚阶段。选取泮境乡作为县级先行试点乡镇,先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实操路径,年内完成全流程试点闭环。一是组建工作机构、开展摸底核查。2026年8月底前,泮境乡搭建专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2026年9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招标确定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技术公司协助开展延包试点工作,依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有成果,全面开展辖区土地承包基础信息摸排核实工作。二是推进全流程落地实施。2026年11月30日前,指导各村组完成延包实施方案编制、地块权属实地核查、成果公示纠错、签订延包承包合同、更新完善权属登记证书、全套业务资料标准化归档等全部环节。三是试点总结验收。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泮境乡先行试点工作复盘、经验梳理与整体验收,形成标准化操作范本供全县参照。
(二)全域全面推进阶段。在总结泮境乡试点成熟经验基础上,2027年启动全县其余20个乡镇延包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按期销号,2028年底全面完成整县试点任务。
1.建立工作机制。2027年3月底前,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辖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7年4月底前,各村、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开展政策和业务技术培训、农户动员等工作。
2.开展摸底核实。通过招标确定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技术公司协助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家庭人口、成员身份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完成摸底表审核、公示、确认。重新核实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并提交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并公示。
3.制定延包方案。2027年7月底前,村组按照土地承包现状调查摸底结果和核实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召开会议讨论,完成村组延包方案制定,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制定的延包方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并报乡镇审核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4.开展权属调查。2027年12月底前,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属调查,在前期全面摸底核实的基础上,逐户核对农户承包方代表姓名、家庭成员,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5.审核公示修正。2028年3月底前,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期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对调查成果提出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修正勘误,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6.签订延包合同。2028年6月底前,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组织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鼓励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组织在线签订延包合同。如有特殊情况的,可导出电子合同并打印成纸质合同进行线下签订。
7.完善登记证书。2028年9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延包后形成的土地承包数据整合共享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户以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8.规范资料归档。2028年11月底前,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政改发〔2025〕1号)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延包文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数字化、移交档案馆归档和保管。
9.及时总结验收。2028年12月底前,对延包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提出建议,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整县推进试点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验收。
五、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延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工作责任。县乡负责抓落实,定期研究具体问题,强化对延包工作的全过程指导监督,确保延包进度和质量。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我县政府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加强宣传培训,分级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风险防控,密切关注延包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分析研判,提前制定预案,稳妥解决矛盾纠纷,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