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6-15 08:33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精神,省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1万元,用于支持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其中,扣除雨露计划专项补助129.9万元,尚余261.1万元,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将该资金下达至各乡(镇)(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支持重点帮扶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庭院经济、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重点帮扶对象5户以上)带动重点帮扶对象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重点帮扶对象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重点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4.支持重点帮扶对象因灾受损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每户安排本项补助资金叠加其他灾后民生救助保障措施后,原则上不超过受灾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 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 国家林草局规划财务司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政策“问与答”〉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尽快研究使用该资金,据实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精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拨付到人到户或到项目的进度在2026年7月中旬前达到60%,10月中旬前达到85%,12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支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财政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重点帮扶对象的带动作用,原则上经营性帮扶项目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并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及时在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填报绩效信息,做好绩效跟踪管理。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规范档案管理,将工作整个过程的各种材料统一收集归档建档备查。

  附件:1.上杭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上杭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

  上杭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2026年3月脱贫对象总人数(不享受

政策对象除外)

2026年

3月监测对象人数

2026年3月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不享受政策对象除外)

总人数

补助资金(万元)

临城镇

906

 

906

14.25

湖洋镇

836

 

836

13.15

中都镇

553

 

553

8.7

下都镇

698

 

698

10.98

庐丰

畲族乡

1187

2

1189

18.7

蓝溪镇

942

 

942

14.82

稔田镇

699

 

699

11

太拔镇

1305

5

1310

20.6

溪口镇

549

 

549

8.63

茶地镇

422

 

422

6.64

泮境乡

362

2

364

5.72

白砂镇

844

 

844

13.27

蛟洋镇

1314

 

1314

20.67

古田镇

573

 

573

9.01

南阳镇

1558

6

1564

24.6

通贤镇

846

 

846

13.31

才溪镇

643

 

643

10.11

旧县镇

802

 

802

12.61

官庄

畲族乡

1055

 

1055

16.59

珊瑚乡

492

 

492

7.74

合计

16586

15

16601

261.1

  附件2

  上杭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全县

名称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61.1

 

其中:财政拨款

261.1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支持重点帮扶对象发展产业就业增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

目标值

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重点帮扶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有发展产业的重点帮扶对象每户补助资金

20个乡镇

≤1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重点帮扶对象就地就近就业

每吸纳一个重点帮扶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补助资金

20个乡镇

5000元/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系统录入率

反映资金系统的录入情况

20个乡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时间

补助完成发放月份

20个乡镇

2026年

12月底前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重点帮扶对象满意度

反映重点帮扶对象的满意度

20个乡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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