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2-17 09:29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精神,省下达我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60.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0万元,据实补助后,雨露计划资金结余44.4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结余30.662488万元,以上合计结余75.062488万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精神,结余资金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经各乡镇申报及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将该资金下达至各乡(镇)(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4.支持用于雨露计划,对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下同)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方面,助力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乡(镇)要尽快研究使用该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上杭县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分配表

      2.上杭县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

  上杭县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分配表

  乡镇

  2025年9月底脱贫对象总人数(不享受政策对象除外)

  监测对象人数

  2025年9月底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不享受政策对象除外)总人数

  乡镇自主申报资金(万元)

  按脱贫人数分配资金(万元)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临城镇

  915

 

  915

  11

 

  11

  闽财农指〔2025〕8号列支

  湖洋镇

  840

 

  840

 

  3.452442

  3.452442

  中都镇

  552

 

  552

 

  2.27

  2.27

  庐丰畲族乡

  1189

  2

  1191

  7.457046

 

  7.457046

  蓝溪镇

  944

 

  944

 

  3.88

  3.88

  稔田镇

  707

 

  707

 

  2.91

  2.91

  闽财农指〔2025〕8号列支2.603万元,闽财农指〔2024〕72号列支0.307万元

  太拔镇

  1320

  5

  1325

 

  5.45

  5.45

  闽财农指〔2024〕72号列支

  溪口镇

  549

 

  549

 

  2.26

  2.26

  茶地镇

  427

 

  427

 

  1.75

  1.75

  泮境乡

  362

  2

  364

 

  1.5

  1.5

  白砂镇

  849

 

  849

 

  3.49

  3.49

  蛟洋镇

  1323

 

  1323

 

  5.44

  5.44

  古田镇

  573

 

  573

 

  2.35

  2.35

  南阳镇

  1561

  6

  1567

  2.883

 

  2.883

  通贤镇

  847

 

  847

 

  3.48

  3.48

  才溪镇

  639

 

  639

 

  2.63

  2.63

  旧县镇

  806

 

  806

 

  3.31

  3.31

  官庄畲族乡

  1056

 

  1056

 

  4.34

  4.34

  珊瑚乡

  493

 

  493

 

  2.03

  2.03

  下都镇

  701

 

  701

  0.3

  2.88

  3.18

  合计

  16653

  15

  16668

  21.640046

  53.422442

  75.062488

 

  附件2

  上杭县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全县

  名称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75.062488

 

  其中:财政拨款

  75.062488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

  目标值

  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每吸纳一个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补助

  资金

  20个乡镇

  5000元/人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有发展产业的

  脱贫户每户

  补助资金

  20个乡镇

  ≤1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雨露计划

  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在校生补助资金

  20个乡镇

  3000元/人·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系统录入率

  反映资金系统的录入情况

  20个乡镇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脱贫对象满意度

  反映帮扶项目的满意度

  20个乡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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