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7-01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杭农〔2025〕148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7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建设任务(第二批)的通知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建设任务(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0-27 16:20

福建省杭梅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建设,聚焦精致果蔬、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强杭台农业产业发展要素对接,突出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培育优势产业,全面推动我县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HN-2025-107)和《关于上杭台创园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25〕115号)文件,经县农业农村局依据规定核定,你们符合补助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建设任务(第二批)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根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项目于2025年11月底前严格按验收标准实施完成。

  附件: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文件,为推动闽台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目标

  引进示范推广台湾农业“五新”≥7项,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推广示范比例≥30%,建设农产品加工项目3个,带动新批台资农业企业≥2家。

  实施地点

  南岗工业园区、蓝溪镇湖里村、茶地镇茶地村。

  三)实施内容(汇总表附后)

  二、资金管理

  项目补助资金141.32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厂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台湾果蔬新品种引进,项目第三方审计、开展两岸农业展览展销、台胞(台企)之家交流等公共基础设施使用。

  三、补助标准和拨付程序

  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实际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建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县财政局确认的2024-202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委托协作机构名单中的中标机构进行审核后(杭财评审〔2023〕1号),经公示无异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镇根据验收表、中介审计结果及其它相关凭证材料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农业企业,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实施指导小组,由钟卫胜担任组长,邱伟琴副组长,兰华秀、傅莉娥、林伟东、黄伟珍、叶权民为成员,负责制定相应的指导方案,布置具体的工作任务,提出主要技术措施,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用地保障。各项目承担建设主体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合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检查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在厂房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强化资金和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承担主体做好项目建设有关材料的整理并归档,以及项目建设内容标识喷码;县局做好上报材料保存档案,以备上级检查。

  五、验收材料清单

  1.验收申请报告及建设承担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达到的效果等内容);

  3.项目施工前、中、后照片;

  4.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承担主体公章);

  5.设施设备的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铭牌上机(型号、生产编号等信息齐全)、设备详细清单及项目编号喷注等材料;

  6.项目预算书与结算书;

  7.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等相关发票。

  附表

  2025年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调整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金额

  申请补助资金

  拟补助资金

  业主单位(台资占比)

  法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杭梅制品

  加工厂项目

  临城镇琴岗路68号

  钢结构厂房改造910㎡;生产车间改造(含隔断、吊顶、参观通道屋顶、参观通道地板);购置推盘100个、周转箱300个、塑料筐500个、陶制酒缸500个;定制2吨不锈钢储酒罐、2吨调配罐、浸泡罐各2个;引进台湾“大青梅”品种低接还种改良:400株苗木和500根接枝条。

  164

  80

  78

  福建省杭梅食品

  有限公司(51%)

  原《杭梅制品加工项目》调整实施内容

  2

  花生加工

  生产流水线建设项目

  蓝溪镇湖里村

  采购并安装花生加工生产流水线设备(含有:1台提升机、1台振动筛选机、1台气泡喷淋清洗机、1台滚筒清洗机、1台高位提升上料机、2个吊笼、1个卤煮锅、1个入味锅);水、电设施建设。

  54

  25

  20

  龙岩市蓝家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                                    

  新增项目

  3

  艾草产品综合加工提升项目

  茶地镇久泰村油库边2-1号

  加工车间自流平地坪漆300㎡;购置并安装1套全自动一体卷条机、1台3.5吨两驱柴油叉车、1套全自动制香机、1套输送带、40个周转箱、2台50层旋转烘干机、1套加长款多刀切片机(HF250L)、1台M150-Y全自动去皮机、1套多功能枕式包装机、2台24盘蒸汽柜、1台全自动热收缩膜包装机、2台震动筛、1台搅拌机。

  36

  18

  15

  上杭县艾在西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                            

  原《艾在西田农林产品三产融合项目》

  调整

  4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上杭台湾农民创业园产品展厅及台胞台企农创之家装修、项目第三方审计、开展两岸农业展览展销等。

 

 

  28.32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原《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及《2024年度两岸农业培训交流项目》

  调整

  合计

  254

  123

  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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