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龙岩市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交运〔2023〕34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5年度申报的场站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材料进行审核和自评,现将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场站部分)考核自评情况的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联系电话:0597-3138954。
如有异议,请向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附件: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场站部分)考核自评情况的报告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1日
编辑:林金英 编审:王传兴 监制:罗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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