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5-01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杭交〔2026〕22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2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上杭县2026年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考评方案》的通知
龙洲运输集团上杭分公司,邮政集团上杭分公司:
《上杭县2026年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考评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杭县2026年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考评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全面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农村客运“村村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23〕25号)、《上杭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车辆注册、运营和管理协议》和《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设及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考评上杭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企业和运输企业。
二、考评方式
1.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企业和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考评表详见附件1、2);
2.考评时间:按季度考评,一年四次。
三、考评内容
1.运营企业要按照上杭县交通运输局核定的线路和站点提供运营服务(运营线路详见附件3),运输频次和邮件快件配送需达到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考评要求。
2.上杭县客货邮融合运输车辆要按“三优三化”要求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3.客运票价按照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标准执行,邮件快件按照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民营快递进村件按3.6元/袋(以邮政公司提供的标准袋为准)计算,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4.运输企业参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5.运营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设及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运输、安全和驾驶员(投递员)管理工作。
四、考评结果应用
1.上杭县交通运输局按成本规制的原则,对运营企业和运输企业予以定额补助,按季度拨付运营企业和运输企业补助费用(成本计算表详见附件4)。
2.对考评中产生的扣款事项,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在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补助款项中扣除。
3.在驾驶员工资中提取2400元作为年度绩效奖励资金,年终一次性发放。
4.年终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资金奖励,奖励办法另行研究。
五、奖惩措施
客货邮融合发展省级信息平台评价得分在全省前五名,奖励运营企业5万元,低于全省平均分扣运营企业2万元;在全市前两名,奖励运营企业2万元,在全市后两名,扣运营企业1万元。奖励以奖金高的为准,不重复奖励。
附件:1.上杭县农村客货邮融合绩效考评表(邮政集团上杭分公司)
2.上杭县农村客货邮融合绩效考评表(龙洲运输集团上杭分公司)
3.上杭县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线路表(试行)
4.上杭县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输车辆成本计算表(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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