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5-0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杭交〔2025〕64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四好农村路”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服务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服务,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2号)〕的要求,结合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龙岩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龙交建〔2022〕7号),制定了《2025年“四好农村路”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服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四好农村路”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服务方案
一、考评指标
指标分两大类,以百分制为计分办法(工作管理按年终考评得分;养护质量得分上半年占40%、下半年考评占60%)。
(一)养护质量(50分)
管养自查10分,路况质量40分。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办法(试行)》(闽交建〔2009〕98号)要求落实,保障乡村道养护的质量。
(二)工作管理(50分)
行政管理16分,财务管理4分,技术管理20分,新闻信息报送管理10分。
二、考评办法
(一)养护质量(50分)
1.管养自查(10分):每季度自查一次,全年组织检查填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考评一览表》得2分;每季度有原始检查记录得1分;缺一次检查记录扣1分;县级季度养护指导服务指出的问题需进行整改并反馈县交通运输局实现闭环,未整改反馈的,少一次扣1分。
2.路况质量(40分):前三季度占20%,年终占40%,路况评定按照《上杭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规定。抽查所辖乡、村道路的20-50%,根据《上杭县农村公路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规定按比例评分。
(二)工作管理(50分)
1.行政管理(20分)。
(1)工作总结(小结)(2分)。按时上报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1分。
(2)安全生产(4分)。乡(镇)人民政府与公路养护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得1分;半年、年终有原始检查记录得3分;缺一项扣1分;年度内所管辖路段及责任人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得分。
(3)养护单位/人员管理(6分)。按《上杭县农村公路养护合同范本》签订养护合同得2分;填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暨养护工人名册》得2分;乡(镇)对乡、村道路养护有固定养护工人和固定养护路段的得1分,未落实固定养护工人和固定养护路段的不得分;养护人员中贫困户占乡镇养护人员总数50%及以上得1分,落实不到位或未落实贫困户养护人员不得分。
(4)临时应急工作(8分)。未按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做好临时应急性工作任务的发现一次扣1分;被市级检查发现问题被通报的,一次扣1.5分;被省级检查发现问题被通报的,一次扣2分。
2.财务管理(4分)。规范使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养护预算资金专项专用的得4分;未规范使用,存在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养护预算资金(养护、危桥、灾毁)的不得分。
3.技术管理(26分)。
(1)养护线路管理(10分):建立路线档案,填报《管养线路明细表》和《管养线路卡片(乡、村道)》,乡村道专管员每月对管养线路巡查2次,并及时填写《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记录》,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桥涵检查档案(10分):建立桥涵档案资料,填报《农村公路桥梁明细表》和《涵洞明细表》;必须经常开展对桥梁、涵洞的检查和养护,做好日常和经常性(每月不少于一次)《涵洞检查记录表》、《桥梁经常性养护记录表》,并落实桥梁检查责任人,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建立农村公路灾毁检查修复制度(6分):未制定水毁检查修复制度扣1分;对乡(镇)辖区内农村公路灾毁发生情况每月进行检查,并组织修复,须有检查记录和灾毁设施修复记录,缺一次检查记录扣1分;发现一处灾毁设施未修复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附件:2025年“四好农村路”暨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调研指导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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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