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5-01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杭交〔2025〕5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福建鑫八方建设有限公司和万顺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的通报
县内各公路建设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办理单》和《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核查处理疑似围串标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发现福建鑫八方建设有限公司和万顺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杭县才溪镇Y032溪大线(大坪果场至牛栏坑)公路工程投标报名时,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一致,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
经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福建鑫八方建设有限公司和万顺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未发现切实证据证实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但上述两家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严重疏漏。为强化监管,警示教育相关市场主体,现对福建鑫八方建设有限公司和万顺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全县通报。
各公路建设相关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强化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公路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良好秩序。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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