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5-0100-2022-00030
- 备注/文号:杭交〔2022〕76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静夜守护”噪声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站、中心),下属各单位:
现将《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静夜守护”噪声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2日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静夜守护”噪声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交通噪声污染问题,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上杭县深化“整治城区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杭环委办〔2022〕6号)文件内容,持续深化开展“静夜守护”行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静夜守护”噪声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一、行动目标
聚焦噪声污染防治难题顽疾和“点题整治”巩固提升的堵点盲点,切实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方面噪声扰民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城市夜间声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巩固我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行动内容
坚持“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等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治理,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项目施工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一)落实道路降噪措施
新建道路选线设计,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交通道路的,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
(二)项目施工噪声治理
深入排查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对夜间噪声投诉强烈的建设工程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采取昼间连续施工,避免夜间施工扰民。
(三)强化交通运输管理
加强对营运车辆管理,对客运车站、车辆集中停放点等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城区通行时间,尽量减少夜间运输车辆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避免夜间交通运输扰民。
(四)加强夜间巡查劝导
组建夜间噪声巡查劝导队,根据全县“静夜守护”工作安排,联合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静夜守护”劝导工作,强化夜间暗访、巡查或劝导,持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
三、行动要求
(一)明确监管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本单位监管职责,落实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控。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配合环境等部门,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及时处理投诉
对“E龙岩”、“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涉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投诉量及满意率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及时预警,防范化解信访领域重大风险;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机制,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办理群众投诉,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原则上24小时内应完成现场核查,告知群众处理情况;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联动,对非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告知有权处理部门,协调做好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将我县交通领域噪声污染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以及涉学校、医院、居民集聚区等敏感区域投诉,群众反馈不满意、化解存在难度的,全部纳入中间排查问题清单,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三)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落实“点题整治”部门协作机制,按时参与会商、通报会议,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和督导检查。根据部门职责受理群众有关噪声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完善部门之间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强化齐抓共管和联合攻坚,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
(四)加大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会议、现场检查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新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推广,注重把普法宣传和文明经营劝导、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典型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宣传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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