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 《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提高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来围绕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实施“一个窗口对外”改革。制定实施“一个窗口对外”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工作机制,主动靠前提供政策与技术服务指导,分门别类建立项目清单、环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通过专人对接、全程服务、跟踪推进、每月调度等措施,全程保障服务项目落地。
2.优化办件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三提三效”活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提速项目环评审批。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同时采取压缩审查评估时间、分类简化评估要求、提前现场勘查、提前审查公示、第一时间审批办结等综合措施,全面主动提速。大力开展减时间、减跑动、减材料、减环节,提升即办率、网办率、满意率等专项改革措施。2025年共办理排污许可证125件、出具招商引资联合预审意见9份(涉及23个项目);服务上杭建设项目落地57个(报告书19个、报告表38个)。2025年5月,上杭县总工会、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授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2024年度政务服务“五比”竞赛活动优胜窗口称号。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5年,我局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227份。二是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修复。推行强制和应约相结合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2025年将已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的38家企业纳入强制评价工作,同时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流程宣传、动员工作,指导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
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一是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生态环境领域设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1项、免予处罚事项清单1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持续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开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把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变相检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列为今年的重点。形成整治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2025年共梳理专项整治问题18个,全部完成整改,办理民生实事78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条,专项整治问题涉及主要责任人员6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坚持科学用法,持续提升决策公信力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上杭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将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在时限内报县司法局备案。
(三)优化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实施制度。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作出的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福建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科学化、法治化,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
(四)健全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出示程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市局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环境执法审查领导小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决定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局机关各股室、站、队严格执法程序,入企检查提前制定检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县司法局备案。督促执法人员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质量,对司法局组织交叉评查的60件案件反馈的问题,要求案件经办人员积极整改、补缺补漏。2025年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227份,积极主动向企(事)业单位宣传执法人员“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具体要求。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执法监督工作。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的要求,每季度做好案卷评查工作,着力补齐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办案水平,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
5.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积极组织在编人员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25年具有行政执法资格39人。二是组织开展新进的6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考证,其中1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对议案提案组织专人进行研究,保证议案提案按时保质完成。2025年度,共受理人大建议2件(主办0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2件(主办1件,协办1件)。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网上信访系统,充分利用“e龙岩”、局门户网站等网络投诉举报平台,不断扩宽群众信访投诉渠道。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与县数字办汇报沟通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境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认真梳理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环境信息,2025年度,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单位机构信息、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环评审批,水、气、土环境质量,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方面信息主动公开60余条。方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上杭县生态环境质量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环境信息。
(六)依法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做好生态环境信访与投诉工作。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2025年处理各类环境诉求件366起,查办率100%,对每一起信访投诉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5年度,共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件。
3.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对符合启动条件的环境违法案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并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完成磋商。2025年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步、同频推进,本年度共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0件,其中在前期多次磋商的基础上办结5件,索赔终止1件,正在推进4件。
(七)深化普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筑牢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继续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台分解落实宣贯《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实施方案,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普法实效。二是深入企业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对企业进行执法帮扶、普法教育,帮助企业发现环境管理的薄弱点,对企业提出的环保管理问题,积极送方法、提建议,指导企业及时自查自纠。
3.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全体公职人员参加2025年度学法考试,切实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引向深入,着力提高我局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八)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企业实施环境风险隐患“一图一表”排查,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较大以上风险源企业排查全覆盖,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重点对紫金山金铜矿、蛟洋化工园区、上杭南岗工业区等28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全覆盖,对一般及较大以上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68家次,排查出问题189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86个,3个问题正在加快整改中。同时对省厅化工园区帮扶督导指出的77个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核实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公共应急池管路建设,指导园区应急池实现互联互通。2025年完成22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新增较大风险企业3家(紫金贵金属、百科交通、洲鹏实业),重大风险企业2家(瓮福蓝天、龙德新能源)。
二、存在问题
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与当前日趋繁重的生态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坚持做到行政全过程的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持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四个配套”案件的办理,保持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构建以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统一监管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的正面清单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持续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环境执法与各类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为依法治污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