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县城建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照《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化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龙环委办〔2023〕23号)要求,县政府组织上杭生态环境局、临城镇、临江镇等有关单位对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并对相关水体进行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及判定。经排查,上杭县县城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排查结果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上杭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597-3132378)。
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