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4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岩委办发〔2021〕12号)等规定,依法明确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42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其他权责事项35项。现将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单予以印发。
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要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公众办理,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单
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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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 |
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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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监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依职责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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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行政监督检查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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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工业园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废水、废气、废物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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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行政监督检查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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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对拟入园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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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
其他行政权力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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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初审、培育孵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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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行政权力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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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园区政务公开、企业诉求受理、政企沟通协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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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公共服务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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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优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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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2024年5月1施行) |
公共服务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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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做好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全周期跟踪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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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公共服务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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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深化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抓好以新兴领域党建为重点的各项党建工作,激发工业园区发展活力 |
1.统筹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摸排,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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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中共中央发布)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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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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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制定园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研究提出政府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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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招商引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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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统筹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的预算、筹集、管理和监督,依政府授权管理园区内的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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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2024年5月1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其他赋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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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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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其他赋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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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做好工业园区建成范围内各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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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信访维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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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人才引育的政策和措施,协助做好企业人才招聘、劳动力供需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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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2024年5月1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综合协调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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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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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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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制定工业园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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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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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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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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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负责编制园区土地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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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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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根据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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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招商引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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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做好已征已交未利用土地的巡查管控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征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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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招商引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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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做好工业园区内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经济发展指标统计、项目策划及依法实施投资项目审核、投资项目入库申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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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招商引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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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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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招商引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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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负责推进园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军民融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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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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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协助做好园区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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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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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负责园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协助审查入园企业的建筑平面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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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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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负责统计工作,做好园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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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统计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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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负责收集工业园区扩园前期工作过程中的地形勘测、地面附着物调查、地籍地类、控制性详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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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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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负责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园区规划范围内涉及用林、用地、建设等事项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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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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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负责办理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预决算、工程款支付以及征地拆迁资金的审核等财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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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2024年5月1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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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进园区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园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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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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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负责园区各类产业专项资金、惠企奖补资金申报初审、日常监管、绩效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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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2024年5月1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企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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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负责园区辖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日常管护与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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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40 号,2024 年 5 月 1 日施行) |
其他权责事项 |
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公共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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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推动园区内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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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产业发展科(规划和项目建设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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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知识普及、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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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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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协助做好园区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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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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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制定园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县直相关部门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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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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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施风险监测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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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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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组织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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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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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对园区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危化、消防、特种设备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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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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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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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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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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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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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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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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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做好园区内的消防工作,协助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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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消防条例》 |
其他权责事项 |
安全环保科 |
日常监管类 |
上杭县人民政府

闽公网安备:3508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