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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乡镇和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包括4个机关行政股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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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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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财政核拨 |
22 |
1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任务是:今年以来,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各级会议以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提高社有经济增长质量,充分发挥职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
(二)强化农资供应服务,保障全县农业生产需求。
(三)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农民增收致富平台。
(四)加快供销电子商务发展,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
(五)打造农产品双创孵化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六)拓宽为农服务领域,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积极开展合作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初显成效。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初结转和结余220万元,本年收入1091.75万元,本年支出1152.7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91.7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8.64万元,增长4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8.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24.82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48.79万元。
(二)2017年支出1152.7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19.71万元,增长116.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71.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59万元,公用支出75.16万元。
2.项目支出78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4.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37万元,下降9.6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30101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8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2130101行政运行-商品及服务支出4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2130101行政运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6万元,增长172.33%。主要原因是17年抚恤金增加。
(四)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及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目支出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万元,下降64.44%。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口径改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万元,同比下降42.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7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基层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6批次、接待总人数120人。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81%,主要是:上级部门来人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11%,主要是: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6〕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1.2017年度化肥冬储贴息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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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金额 |
22 |
实际到位 |
实际支出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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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占预算 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预算 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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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00% |
22 |
1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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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 |
2017年县供销社化肥冬储贴息项目费用财政支出资金22万元。全年召开化肥冬储工作会议3次,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化肥冬储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冬储期间平均储备各种化肥10373吨,其中:尿素799吨,碳铵4023吨,磷肥2649吨,钾肥542吨,进口复合肥1287吨,复混肥1059吨。化肥平均冬储资金1600.98万元。全面完成化肥冬储计划任务,确保了全县春耕生产农业用肥的需要。完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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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共计22万元,已经全额到位,于2017年12月通过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到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分配情况为:城郊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26万元;湖洋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1.18万元;才溪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71万元;旧县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31万元;通贤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46万元;中都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5.44万元;供销农资有限公司化肥冬储利息补贴10.87万元;官庄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1.82万元;古田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2万元;步云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23万元;南阳供销社化肥冬储利息补贴0.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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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 |
1.经费预算较少,按计算申报需要31.41万元,实际贴补22万元。 2.冬储补助时间不匹配,冬储时间为6个月(第一年的10月至第二年的3月),实际补助只有3个月。 3.各基层社情况各异,储肥进展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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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意见 |
1.建议政府加大对县供销社基层社建设及化肥冬储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适当增加补助资金。 2.建议合理匹配冬储时间。 3.建议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基层社平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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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①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及教育培训职能。
②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主要是为贯彻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16〕1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示范社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示范社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实际,2017年度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次项目费用支持两个项目,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奖励。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要达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服务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示范带动显著”,年销售农产品总额达500万元以上。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① 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2017年县供销社项目费用于2017年8月发布申报通知,10月底完成受理并完成项目评审,11月份报县财政局发文立项,2017年 12月拨付项目经费。立项后得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单位组织人员制定考核指标、年度计划、经费使用计划、定期报送项目执行报告,接受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② 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共计172万元,已经全额到位,于2017年9月通过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到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分配情况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5家,各奖励5万元;省级示范社2家,各奖励10万元;国家级示范社1家,各奖励20万元,合计奖励资金65万元。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奖励资金107万元。
(3)项目绩效分析(自评得分90分,具体情况如下:)
① 投入(标准分30分,自评得28分)
Ⅰ 时效情况(满分5分,自评得5分)
项目实际实施时间符合计划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Ⅱ 项目立项(满分12,自评得11分)
A 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3分、自评得3分)
本次项目主要是为贯彻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16〕1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示范社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示范社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B 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自评得3分)
根据我县实际,2017年度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次项目费用支持两个项目,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奖励。
C 绩效指标完成率(满分3分、自评得3分)
基本按绩效目标实施,由于各专业合作社情况不同,导致个别合作社未完成指标。
D 项目立项规范性(满分3分、自评得2分)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都符合相关要求。
Ⅲ 资金落实(满分 13分,自评得12分)
A 成本控制率(满分3分、自评得2分)
年末项目支出172万元,预算220万元,成本控制率为78%。
B 资金使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3分)
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17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2万元,使用率达100%。
C 资金到位率(满分3分、自评得3分)
本年度项目到位资金172万元,下拨企业172万元,全部到位。
D 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得4分)
按项目进度规定,合作社完成项目实施后,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下拨到相关单位。
② 过程(标准30分,自评得27分)
Ⅰ 业务管理(满分13分,自评得11分)
A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3分)
建立合法、合规、的业务管理制度,但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B 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自评得4分)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项目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材料都齐全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有待提高。
C 项目质量可控性(满分4分、自评得4分)
要求各合作社的项目质量要按标准完成,不按要求完成的不予验收通过。
Ⅱ 资金使用管理(满分17分,自评得16分)
A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自评得4分)
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完整的会计档案和资料。
B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得6分)
县社专项资金拨付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合作社开设了资金专户,专户有专账,有专人管理,。
C 项目资金安全性(满分6分、自评得6分)
项目资金按预算批复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Ⅲ 产出与效益(标准40分,自评得35分)
A 产出数量(满分6分,自评得3分)
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年销售500万元以上合作社27个,基本完成项目计划数。
B 产出质量(满分8分,自评得8分)
项目质量:经相关单位验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年销售500万元以上合作社全部符合奖励标准,不存在不符合标准德问题。
C 经济效益(满分6分,自评得6分)
合作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合作社成员收入比往年提高了30%。
D 社会效益(满分6分,自评得6分)
经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导,带动周围农户,安排农户就业,使农民得到实惠,每年年收入提高300元。
E 环境效益(满分5分,自评得4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办公与生活环境分离,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办公设备还有待完善。
F 可持续效益(满分5分,自评得5分)
辐射带动助农增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辐射面,带动产业发展,致富一方百姓。
G 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4分,自评得3分)
群众满意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为农民服务的民生工程,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越来越高,还有许多需要逐年的完善,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4)工作成效
主要成效:2017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费用财政支出资金172万元,资金分别奖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8家、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27家。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6家,其中:种植282家、养殖85家,加工5家、服务24家,入社农户6761户,成员出资额30029.09万元,生产基地131834亩,带动农户23019户,助农增收820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运作水平得到提升,合作社成员收入提高,周边农户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示范社带动争创品牌,截止2017年12月底,合作社注册商标135个,其中,著名商标5个、知名商标5个,无公害认证32个,绿色食品认证12个,QS认证35个,已形成特色拳头产品,成员从事主导产业收入占60%以上。除此之外,县供销社全年设立专门的经营服务机构,规范操作规程,实行统一经营策略,共开展3次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参与人数达50多人。项目完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辐射带动助农增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收入,带动周边农户增产增收,完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
(5)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① 项目存在的问题
Ⅰ 2017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由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还较弱,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间,与计划上存在一些差距。
Ⅱ 群众对合作社缺乏认识,入社积极性不高。
Ⅲ 由于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影响,造成合作社的服务内容较少,实力较弱。
② 项目改进措施
Ⅰ 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实施管理水平。
Ⅱ 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强化种养技术人员队伍。
Ⅲ 建议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技术推广及资金扶持力度,上下达成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社实力。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