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17-09-28 17:00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及教育培训职能。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项申报情况、项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本次项目主要是为提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2015年强农惠农政策的通知》(杭委办【2014】7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示范社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示范社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实际,2016年度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次项目费用支持两个项目,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奖励。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要达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服务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示范带动显著”,年销售农产品总额达500万元以上。

  二、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2016年县供销社项目费用于2015年8月发布申报通知,10月底完成受理并完成项目评审,11月份报县财政局发文立项,2016年 9月拨付项目经费。立项后得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单位组织人员制定考核指标、年度计划、经费使用计划、定期报送项目执行报告,接受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包括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

  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共计179万元,已经全额到位,于2016年9月通过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到县供销社。项目费用分配情况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家,各奖励5万元;省级示范社3家,各奖励10万元;国家级示范社2家,各奖励20万元,合计奖励资金85万元。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奖励资金94万元。

  三、  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以及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杭县供销社专门研究制定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主要根据项目的投入、产出与效益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三方面制定评价指标,并实行全部书面自评与个别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16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费用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4月至6月,上杭县供销社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内容涉及项目完成时效性、成本目标、完成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实行全部书面自评与个别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今年以来,已对受奖励的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绩效评价,通过实地调研网点情况、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查阅财务报表、管理制度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等指标进行了综合的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2016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费用财政支出资金179万元,资金分别奖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8家、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26家。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2家,其中:种植183家、养殖35家,加工2家、服务12家,入社农户6761户,成员出资额30029.09万元,生产基地131834亩,带动农户23019户,助农增收820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运作水平得到提升,合作社成员收入提高,周边农户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示范社带动争创品牌,截止2016年12月底,合作社注册商标36个,其中,著名商标2个、知名商标2个,无公害认证11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QS认证3个,已形成特色拳头产品,成员从事主导产业收入占60%以上。除此之外,县供销社全年设立专门的经营服务机构,规范操作规程,实行统一经营策略,共开展3次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参与人数达50多人。项目完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辐射带动助农增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收入,带动周边农户增产增收,完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

  (三)项目绩效分析(对指标体系得分情况进行逐项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情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16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费用总经费179万元,共支持2个项目。项目完成后进一步落实了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出更多规模大、实力强、带动力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发展壮大了特色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合作社成员年增收35%以上等,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项目的效益和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了申报、立项及实施阶段全部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专项支持2个项目,分别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奖励,均为我社需要大力发展的方向,通过2016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的发展。项目完成后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给县供销社,从经费上保障了各项目的持续性和连贯性。县供销社具有较好的项目实施基础和稳定的研究团队,具备将项目完成的能力。

  4.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县供销社年初有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计划,与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技术人员签订了合同书,明确项目执行计划、考核指标等事项。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进展顺利,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秀。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销售农产品奖励项目由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还较弱,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间,与计划上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社将更加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强化种养技术人员队伍,使供销事业的发展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技术推广及资金扶持力度,上下达成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的共识,充分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的优势,使供销社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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