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岩委编办〔2025〕70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262项,其中删除权责事项239项:行政处罚225项、行政强制11项、其他权责事项3项;调整权责事项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12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权责事项291项,其中:行政许可3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监督检查36项、其他行政权力37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139项(详见附件2)。
附件:1.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2025年12月版)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