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6 09:19

县委、县政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自然资源核心职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耕地保护、规划管控、政务服务等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 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主题党日学法等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修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2025年立法工作相关部署。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工作始终沿法治轨道前行。

  2. 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活动和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3.聚焦关键环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规划调整等事项,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公布”全流程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对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文件2件,失效9件,从源头上防范行政风险。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1.城乡规划成效显著2025年7月,《上杭县古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成为福建省第一个获批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入选省自然资源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秀案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批复村庄规划222个,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03个村任务(完成率215.5%),系统性构建了近五年村庄规划体系,为发展提供了坚实空间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规划成果转化,将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红线管控、农房风貌引导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探索“规划引领、村约落地”长效机制。中都镇陈和村、由安村“乡村单元”规划(联编机制+陪伴服务)入选2025年省优秀案例。

  2.要素保障高效精准。积极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并组建项目报批专班,印发《上杭县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方案》,通过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整合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今年12月已完成上杭县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项目的用地用林报批工作,该试点项目是龙岩市第一宗用地用林联动审批项目。全年收储国有土地7宗,收储土地面积95441.88平方米,有效地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完成项目用林用地报批4828亩,全市排名第一;获批9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2508亩,获批面积和实施率全市第一;出让工业用地20宗、面积985.827亩、同比增长123.6%,全市排名第一。

  3.资源保护全面加强。一是全年累计完成耕地恢复4106.23亩,耕地保有量达33.28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29.5414万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二是深化落实林长制,全县共设立三级林长665名,开展巡林调研23次,召开林长会议2次、林长专题会议5次,现场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8件;三是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强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四是全年完成造林绿化9.97万亩,其中植树造林1.24万亩、森林抚育6.12万亩、封山育林2.61万亩,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五是完成省级财政古树复壮1株。累计完成监测面积530.18万亩,其中松材线虫普查485.38万亩,完成“三沿一环多区”枯死松树清理2.98万株,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2.81万亩、以菌以药治虫3.28万亩,稳步推进梅花山区域森林生境保护与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4.服务民生有力有为。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1221处地灾隐患点及高陡边坡点、23处群发性及高易发风险区54个区块、500个斜坡单元极高风险区和部分高风险区排查;二是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显著,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599本、出具登记信息证明26990份,开展上门服务80余次,超额完成12处烈士纪念设施登记任务,化解了恒鑫大厦72套住宅的登记难问题;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办理行政审批1534宗。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会审制度,确保决策依法科学。严格执行土地会审制度、采矿权会审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会审制度,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供地价格确定、矿权出让及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等事项,通过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进一步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在制定重大决策方案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并在县政府网站自然资源专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四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汀杭律师事务所陈裕文、夏承成2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矿权出让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5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2件、行政和民事合同审查36件,提供法律咨询260余人次,参与信访投诉案件研判26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2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安排相关领导按规定出庭应诉6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专栏、报刊等途径及时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好信访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和疏导说服教育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在源头、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不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发的到市赴省进京的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2025年,受理答复来信来访132件,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225件。

  4.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2025年涉及自然资源的诉讼案件7宗,没有败诉案件,对涉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均指派相关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相关股室负责人出庭参与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对复议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和剖析,以案学法、及时整改,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四)深化普法宣传

  1. 抓实内部普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干部参加“龙岩市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络专题培训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切实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2. 做优社会普法。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4.22”地球日、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日,通过文艺表演、街头法律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特别是6.25”土地日,由我局主办,老体协、健身舞蹈协会承办的“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活动在瓦子街火热启幕。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自然资源保护知识融入文艺表演,为当地居民带来一场兼具趣味性与教育性的文化盛宴。2025年共开展街头政策法规宣传6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纪念品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3. 落实普法责任。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现场解读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全年普法覆盖当事人200余人次,实现“巡查一次、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

  1. 筑牢耕地保护法治屏障。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施行为契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法占用行为,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

  2. 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审批流程,全年推进办理矿业权审批事项8件,完成办理5件,推进“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责任落实。

  3. 强化项目用地法治保障。将合法性审查嵌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全年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合法性审查5件,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合规高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源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短板: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依然较多,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针对性、精准性仍需优化,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三是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全县发展大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度融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结合耕地保护、矿产、生态修复等业务,通过专题研讨、线上课堂等多元形式,深刻领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法治内涵,切实把法治理念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资源管理难题的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和案例研讨,建强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吸纳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建法治人才库,推行“老带新”结对帮扶模式,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创新。丰富宣传载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是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将法治思维全面贯穿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以法治保障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等政务服务,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法定责任,让法治成为上杭县自然资源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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