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上杭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时间:2022-07-01 11:05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来,我县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3年多的努力,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查清了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分布及利用状况。

  本次调查全面采用最新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创新运用内业研判与“互联网+”核实相结合的调查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有效保证了“三调”工作过程可控、质量可信、成果可靠,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和国家级核查,以及各项专项督察,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本次调查共投入调查人员105名,全县共实地调查约18.04万个图斑,其中实地举证图斑5.88万个,拍摄举证照片20.57万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全县耕地22243.44公顷(33.37万亩),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一年三熟。其中,水田20558.07公顷(30.84万亩),占92.42%;水浇地25.66公顷(0.04万亩),占0.12%;旱地1659.71公顷(2.49万亩),占7.46%。

  全县耕地按坡度划分,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693.11公顷(8.5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5.5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72.80公顷(8.81万亩),占26.4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548.91公顷(11.32万亩),占33.9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98.75公顷(2.70万亩),占8.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29.87公顷(1.99万亩),占5.98%。

  (二)园地

  全县园地3843.76公顷(5.77万亩)。其中,果园2948.18公顷(4.42万亩),占76.70%;茶园234.48公顷(0.35万亩),占6.10%;其他园地661.10公顷(0.99万亩),占17.20%。

  (三)林地

  全县林地229834.97公顷(344.7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2367.14公顷(288.55万亩),占83.70%;竹林地28621.12公顷(42.93万亩),占12.45%;灌木林地288.11公顷(0.43万亩),占0.13%;其他林地8558.60公顷(12.84万亩),占3.72%。

  (四)草地

  全县草地2155.37公顷(3.2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全县湿地77.91公顷(0.12万亩)。其中,内陆滩涂77.91公顷(0.12万亩);沼泽地0.00公顷(0.00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913.12公顷(17.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00公顷(0.00万亩),占0.00%;建制镇用地1854.06公顷(2.78万亩),占15.56%;村庄用地8224.97公顷(12.34万亩),占69.04%;采矿用地1580.47公顷(2.37万亩),占13.2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3.62公顷(0.38万亩),占2.13%。

  (七)交通运输用地

  全县交通运输用地4510.93公顷(6.7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5.91公顷(0.14万亩),占2.13%;公路用地2821.34公顷(4.23万亩),占62.54%;农村道路1591.65公顷(2.39万亩),占35.28%;机场用地0.00公顷(0.00万亩),占0.00%;港口码头用地0.25公顷(0.00万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1.78公顷(0.01万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38.38公顷(10.1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855.78公顷(5.78万亩),占57.22%;水库水面1597.94公顷(2.40万亩),占23.71%;坑塘水面796.43公顷(1.19万亩),占11.82%;沟渠422.07公顷(0.63万亩),占6.26%;水工建筑用地66.21公顷(0.10万亩),占0.9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上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上杭县统计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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