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3-0100-2023-00053
- 备注/文号:杭政地〔2023〕95号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湖洋镇科技示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063公顷。
2.征地范围:东与谢品荣房屋为界、南与205国道为界、西与谢发新房屋为界、北与湖洋村一组水沟为界。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湖洋镇湖洋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上杭县湖洋镇科技示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5日由湖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和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湖洋镇人民政府代表县级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上杭县湖洋镇科技示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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