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我县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11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1434.81万元。项目为“上杭县稔田镇楼岗村景观提升工程”60万元、“上杭县才溪镇曾坑村健康步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万元、“蓝溪镇全民健身建设项目”120万元、“上杭县中都镇都康村灾后生态环境修复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65.81万元、“上杭县太拔镇崇厦少数民族村一溪两岸生态提升工程”145万元、“湖洋濑太线大秧田道路修复工程”100万元、“上杭县通贤镇通贤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80万元、“上杭县溪口镇道路整治工程项目”132万元、“上杭县白砂镇塘丰村坝坝线道路改造工程”132万元、“古田镇通村公路灾后修复工程”215万元、“蛟洋村农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175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杭县稔田镇楼岗村景观提升工程”、“上杭县才溪镇曾坑村健康步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蓝溪镇全民健身建设项目”、“上杭县中都镇都康村灾后生态环境修复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上杭县太拔镇崇厦少数民族村一溪两岸生态提升工程”、“湖洋濑太线大秧田道路修复工程”、“上杭县通贤镇通贤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上杭县溪口镇道路整治工程项目”、“上杭县白砂镇塘丰村坝坝线道路改造工程”、“古田镇通村公路灾后修复工程”10个项目已竣工;“蛟洋村农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处于工程收尾阶段。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均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截至2025年底,支出1141.60万元,资金支出率79.56%。
四、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总共11个项目,其中:体育类项目2个、其他社会公益类8个、公共文化类项目1个。开工11个,项目开工率100%。
(2)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3)时效指标。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体育类项目共2个,公共文化类项目1个,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共8个,有效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感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我县体育文化产业经济发展。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为95%,该指标基本完成。
上杭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6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