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临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上杭县临城镇委员会《汀江流域(上杭县临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汀江流域(上杭县临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506-350823-04-01-775587)。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临城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临城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城南社区建设DN300污水管道4546米,污水检查井152座,DN110-DN160接户管20000米,接户井500座;龙翔村建设DN400污水管道1200米,DN300污水管道1308米,污水检查井84座,DN110-DN160接户管9160米,接户井229座;西南村建设DN300污水管网5492米,污水检查井194座,DN110-DN160接户管12920米,接户井323座;2.新建生态沟渠4500米,其中上登溪上登村段生态沟渠1200米,六甲溪六甲村段生态沟渠1300米,古石溪古石村段生态沟渠1200米,九仙湖入湖支流生态沟渠800米(含岸线修复);3.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52个。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3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入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申请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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