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龙卫督〔2023〕4号),我们制定了《上杭县“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上杭县委宣传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教育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民政局 上杭县应急管理局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上杭医疗保障局 上杭县总工会
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6日
上杭县“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做好新时期职业健康工作,更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龙岩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龙岩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四方”职责,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和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不断加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等指标明显提高。二是职业病防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县有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现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新增报告职业病例数总体呈下降趋势,职业中毒事故起数和人数降低,全县未报告职业性放射性危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四是职业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托县中医院建设尘肺病康复治疗中心,依托旧县卫生院建设尘肺病康复站、依托旧县镇石圳村卫生室建设康复点,基本打通尘肺病康复“最后一公里”。五是防治宣教更加普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持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意识不断提高。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上杭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交织叠加。长期以来潜在的尘肺病、噪声聋、手臂振动病等慢性职业病的逐年暴露,叠加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有关疾病问题日益突显,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二是监管执法力量不匹配。县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务不相匹配,监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防治技术支撑乏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监测仪器设备配备不完整,缺乏职业健康专业人才,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还有欠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仍有待于提高。四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中小微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投入严重不足,一些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超标严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高,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未有效落实,未按规定落实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和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规范配发防护用品等防控措施。五是职业健康管理难度加大。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人员流动性不断加大,灵活就业人群日趋庞大,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岩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以全职业人群、全生命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压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强化职业病防治齐抓共管合力,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立足尘肺病、噪声聋等我县传统职业病危害防控,兼顾新型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化预防、治疗和保障三个环节,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县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上杭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防治、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用人单位、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推进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防治结合、源头管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救治能力。
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冶金、建材、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危害防治,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工,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创新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在破解职业病防治难题上、在防治体系完善上、在信息化建设上有新突破。着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统筹安全与健康工作,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防治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工作质量显著提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健康企业建设成效明显,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监督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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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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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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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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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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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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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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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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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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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科室)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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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县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落实新发展理念,在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三类人员”培训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和超标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和结果运用,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的岗位,引导用人单位开展工程治理、技术改造,组织对报告职业病以及多例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督促企业自主改造整改落实,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应急救援设施,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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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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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
(二)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提升执法队伍和协管员的装备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风险分类重点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上下联动执法、大数据监管等执法模式,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完善职业病救助救治保障体系
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基础数据库。按照“市级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救治与康复网络,发展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强职业病救治康复能力建设,逐渐扩大尘肺病康复站点服务覆盖对象。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噪声聋等我县职业病严重的相关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做好各相关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和相应保障工作。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或其家庭依规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
扩大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加强监测质控工作,强化监测闭环管理,对监测中发现问题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继续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以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数据为基础,对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数据,建立与完善职业病防治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建立监测预警模型,在管理信息平台上增设职业病监测预警模块,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快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落实“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力争实现影响企业职工健康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控制,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得到保障,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联合开展“职业健康宣传专项行动”,开展“十百千”场宣传,助力健康企业发展,从理论知识竞赛、体能比赛、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影响力现场展示等方面比学赶超,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健康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水平。
(六)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健康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宣传教育,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和职业卫生知识纳入相关课程识。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全县职业病防治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县中医院建设县职业病防治医院,充分发挥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县级并向重点乡镇延伸的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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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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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推进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防治重点学科建设。 2.加强职业病救治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 3.加强县级职业病防治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县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4.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县级职业病防控、救治、康复能力。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
(七)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依托福建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接入省级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信息化;推动建立高危粉尘、高毒物品、噪声、电离辐射(放射性危害)等在线监测体系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职业健康可视化监管。充分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卫健、发改、工信、民政、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依托县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与利用,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管理决策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八)坚持防治技术创新发展
开展重点职业病救治、康复技术研究,研发职业病救治的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整合现有资源,形成集远程医疗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救治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与救治平台。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探索开展早期筛查、干预及康复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职业压力等职业健康损害防治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持续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和自我防护意识。对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优势,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上杭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共治合力
各乡镇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级政府部门和“健康上杭”的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尘肺病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职业病防治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卫健、发改、教育、工信、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协同局面
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救治康复、疑似职业病报告等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加快职业病防治工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上杭”、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强化投入保障,确保顺利实施
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救治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强化评估指导,确保规划落实
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任务及工作分工,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分级培训和解读指导。县尘防办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于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