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我中心对城区自来水进行抽样检测,采集入厂水2份,采样地点分别在兰地水厂加氯前端、石禾仓水厂生物警示池;采集出厂水2份,采样地点分别在兰地水厂清水池出口处、石禾仓水厂清水池出口处;采集管网末梢水共12份,采样地点分别在上杭县北环西路187号、上杭县金山路A1、上杭县人民路289号、上杭县北大路62号、上杭县江滨路158号、上杭县南塔路1号、上杭县金鑫路16号、上杭县振兴路15-1、上杭县北环东路19号、上杭县东二环北五巷3号、上杭县同康1路1号、上杭县金岗山路7号。检测结果如下:
入厂水:两份水样受检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出厂水:水样受检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
管网末梢水:12份水样受检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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