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水利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2025年第2季度)
时间:2025-07-11 09:45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第二季度受理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597-384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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