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杭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时间:2025-11-10 16:32
2025年上杭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

我省各县(市)的征收等别为四等-十五等,征收标准为10-80万元/公顷,上杭县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为16万元/公顷。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同时根据[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上杭县所在的土地等别为十三等,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96元/m2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

2.《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10〕5号)

1.住宅:一类40元/平方米,二类25元/平方米,三类15元/平方米,四类10元/平方米,五类8元/平方米;2.商业(含写字楼):一类45元/平方米,二类35元/平方米,三类25元/平方米,四类20元/平方米,五类15元/平方米;3.工业:一类25元/平方米;二类15元/平方米;三类10元/平方米。备注:单位为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

污水处理费收入

《上杭县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杭县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2016〕65号)

1.居民污水处理收费0.85元/吨;2.其它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1.2元/吨;3.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1.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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