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材料
(一)收费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2024年度收费情况(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三)各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时间要求
请各执收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前报送至县发改局物价管理股(地址:上杭县临江镇江滨路170号四楼,联系电话:13959482943,联系人:邱培琼),以便我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上杭县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缴费者可以拒绝缴费。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2.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3.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