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县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项目共计4项,详见附件。
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我局将按规定及时通过上杭县政府网站(http://www.sh.gov.cn/)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定期在上杭县政府网站上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三、本通告公布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上杭县县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
上杭县县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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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一级项目 |
二级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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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 收费 |
1 |
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收费 |
一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3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3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一类1小时(含)免费时段:一类、二类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三类停车场车辆停放2小时(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3小时计费的,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收; |
杭发改〔2021〕44号 |
县价格部门 |
县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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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收费 |
一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免费时段:一类区域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二类区域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三类区域车辆停放60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夜间免费时段22:00-次日7: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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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发改〔2021〕44号 |
县价格部门 |
县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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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2 |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0.85元/吨。 |
杭价〔2016〕65号 |
县价格部门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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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其他行业用水:1.2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1.4元/吨。 |
杭价〔2016〕65号 |
县价格部门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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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3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城区范围内居民9元/户•月 |
杭政〔2009〕29号 |
县人民政府 |
县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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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3元/户•月;2.农贸市场与临时小菜市场0.3元/天•平方米;3.城区内科研、医疗卫生、屠宰场、生物制品企业40元/吨;4.施工单位造成滴、撒、漏2元/平方米元•次。 |
杭政〔2009〕29号、 杭政〔1999〕11号 |
县人民政府 |
县城市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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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4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1.多层住宅基准价格(三级)服务收费标准0.5元/㎡•月,二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0%、一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0%、四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五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0%。 2.电梯住宅基准价格(三级)服务收费标准1元/㎡•月,二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10%、一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0%、四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五级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 |
杭发改〔2020〕10号 |
县发改部门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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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